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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琳: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做好民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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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做好民政工作

——访陕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孙琳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对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自律;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从基本操守、行为准则、责任担当层面,鲜明简要地划出了党员干部为政、为官、做人、做事的“底线”。如何在建设“三个陕西”,做好民政工作中贯彻落实好“三严三实”精神?记者就此采访了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孙琳。他说,“三严三实”是习总书记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的生动注解,为我们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推动事业发展树立了新“标杆”。

  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精神,首先要深刻理解“严”与“实”辩证统一关系。孙琳说,“严”重在强调做人修身——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道德情操、能力本领;“实”重在强调做事为民——用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需求。可以说,“严”是“实”的前提和基础,“实”是“严”的物化体现,是目的和归宿。只有严于律己、吾日三省,随时矫正思想偏差,修正不足,才能奠定干事创业、务实为民的坚实思想基础。同样,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得实惠,个人的修为才算经受住实践的检验,个人的价值才能真正得到实现。所以,正确认识和把握“严”与“实”的辩证关系,是正确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前提保障。

  民政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孙琳表示,在民政工作中贯彻落实“三严三实”精神,既是每个民政人的职责本分,更是民政工作的客观要求。首先,民政工作的服务对象是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民政工作倘若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直接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比如低保工作,如果因为工作不严谨而让一户困难家庭没有享受到国家救助政策,那么这个家庭的基本生存就很难维系,将损害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其次,“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是对民政工作的高度概括,民政工作事事涉及民生,是群众眼中的“菩萨事业”。而当好“菩萨”,干好工作,必须具备较高的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三严三实”就是民政人要具备的“菩萨”标准。第三,民政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开展民政工作不能坐而论道、脱离实际,而是要急群众所急,为民解困。

  孙琳说,践行“三严三实”精神,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是民政人的历史担当、职责所在。他表示,作为民政干部一是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提升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破除官本位思想,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摆正自己与群众的位置,时刻想着群众,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好群众利益作为自己必尽的责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以“三严三实”为标准,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队伍建设是决定性因素。要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加强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形成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成就的鲜明导向,激励大家聚精会神干工作,全心全意谋发展。作为直接面向服务对象的一线窗口单位,还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机构力量,提升服务能力。

  三是以清廉务实的作风,加快推进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全省民政系统要以落实“三严三实”为动力,抢抓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机遇,开创民政事业的新局面。通过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创新、增强基层组织自治服务功能、强化镇村综合改革、完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提升优抚安置保障水平,在做好各项民政工作、筑牢社会保障“网底”和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中,保障好全省700多万民政服务对象的生活权益,以清廉务实的作风,加快推进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记者 卓九成)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4日 17:25 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黄杏洁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