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群众心气顺了 村里工作也顺了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曹主任,我今儿来‘销案’,村里已按你提的意见进行了整改,有空你再去给我们指导指导。”4月10日一大早,在山东省宁津县检察院派驻津城检察室里,辖区刘庄村党支部书记陈志亮对检察室主任曹纳新一个劲地致谢。就在两天前,陈志亮垂头丧气地来检察室“投案自首”。

  原来,刘庄村正在进行社区改造,为了资金使用方便,陈志亮和会计商量后,把上级拨付的部分土地补偿款先存到了自己的银行卡上。村民知道后,以为他把钱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这些钱本来是准备给村民办事的,还没动工,所以一直在我这儿放着。咱检察室天天发的廉政短信里说,‘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土地补偿款等公共财物构成贪污罪’,你们给分析分析,俺这算犯罪吗?”陈志亮不解地问。

  后经调查,陈志亮的账目比较清晰,不存在侵占和贪污的主观故意。调查清楚后,曹纳新专程赶到该村,为陈志亮提出了公开村财务账目等整改意见和建议。在检察官的帮助下,经过公开财务账目、村干部向群众述职等方式,该村的群众心气顺了,村里的工作也顺了。

  据悉,今年以来,津城检察室建立了飞信、微信、便民QQ等网络微平台,每天通过飞信、微信等形式,向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干部、社区矫正对象发送廉政短信、法规政策、涉农典型案例等,让他们加强廉政勤政意识,注意遵规守纪。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5日 07:21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