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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纪委监察厅以签字背书形式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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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青海省纪委监察厅创新举措,在广泛征求派驻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实施由省纪委常委与分工联系的纪检组组长签订年度工作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签字背书”的形式,强化派驻机构监督责任,督促派驻机构突出纪检监察主业,正确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

  规定“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要求派驻机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纪委、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意见》和《省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实施监督办法》,抓紧制定出监督实施细则,认真履职尽责。要求派驻机构按照规定向省纪委监察厅报告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重要违纪事项随时报告,其他事项按程序及时报告。

  规定“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要求派驻机构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遵守党纪国法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l条措施”精神,反对“四风”情况的监督。要求派驻机构把查办案件和发现重要案件线索作为重点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规定“监督者更要受监督”。要求派驻机构负责人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既要督促驻在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又要抓好派驻机构党风廉政建设;既要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又要管好干部,带好队伍。要求全体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廉政准则和党的各项纪律,带头改进作风,坚决纠正“四风”,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省纪委监察厅将在日常督促检查、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的基础上,通过纪检组长年终围绕执纪监督中心任务述职述廉、省纪委常委面对面点评所联系的纪检组工作、对纪检组和纪检组长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评比先进集体和优秀公务员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对派驻机构的考核激励工作。(青海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6日 10:07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