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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纪委通知要求 加强“五一”前后执纪监督 严肃整治隐形“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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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将至,为强化正风肃纪,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日前,河北省纪委发出通知,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五一”前后执纪监督。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重点对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参与高消费娱乐、送礼收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特别是公款购买和收受电子礼品卡、利用机关食堂搞“大吃大喝”等隐形“四风”问题,依法依纪加强监管,严肃整治。要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强化执纪监督,采取巡查抽查、专项督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者要坚决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通知强调,要积极引导、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和线索,并组织专门力量,迅速调查核实,在第一时间公布查处结果。“五一”前,各级纪委(纪检组)要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一批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0日 10:07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