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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十条规矩“去官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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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准在群众和服务对象面前背着手讲话、用手指着群众讲话,爆粗口、说脏话;不准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乱表态、放空炮;不准说“不晓得”、“别找我”等。这是四川省彭山县委今年2月25日下发的《党员干部“去官气”具体要求》(以下简称《要求》)中提出的对待群众方面的两个“不准”要求。该县江口镇群众唐志英告诉笔者:“就像中央纪委不准公费买月饼、买贺年卡一样,县里出台‘去官气’的规定十分细致、实在,下基层的干部的确更亲民了。”

  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反感的干部身上较重的“官气”现象,如对上溜须拍马、对下趾高气扬、对群众简单粗暴,生活中搞特殊、享特权、耍霸道等,彭山县出台《党员干部“去官气”具体要求》,共10条内容,对去除干部官气从思想和行为两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思想方面,《要求》规定,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自己的公务身份当成一份必须尽责的职业和不可懈怠的责任,养成一种遵纪守法、聚心做事的职业习惯,自觉反对“官气”、远离“官气”。

  行为方面,《要求》从工作纪律、对待群众和个人行为方面规定了“十个不准”。工作中,不准对上级刻意逢迎、溜须拍马;不准在调研和检查时前呼后拥、走马观花;不准当“原则领导”、“甩手掌柜”,不准以会议落实会议,要带头具体干;不准让他人代写个人材料等。对待群众,不准用手指着群众讲话,爆粗口、说脏话;不准对基层和群众说“不晓得”、“别找我”等。个人行为方面,不准在出行中让他人提包、端茶杯、开关车门;不准往车窗外扔东西;不准在公众场所叼烟、剔牙齿、衣冠不整;不准在居住小区耍霸道,拖欠物管费、乱停车等。

  4月8日,彭山县官方网站发布《党员干部“去官气”监督举报方式公示》,公布了该县76个部门、乡镇以及园区的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鼓励群众以手机拍照、短信、电话等方式举报。

  按照县委要求,彭山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负责所在单位党员干部违反《要求》规定的“十个不准”行为的督查,确保督查全覆盖。督查工作每周至少1次,并建立督查台账,将每次督查的人员姓名、职务和具体事项登记在册,并报县纪委掌握。目前,已自查出表现为“官气”行为的问题3个,教育纠正3人。

  该县纪委专门制定《党员干部“去官气”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从离退休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代表中聘请社会监督员10名,不定期对党员干部“去官气”情况暗查暗访。“目前,已组织暗查暗访2次,暗访单位11个,暗访人员42人次。在暗访中发现问题1起,尚在调查核实处理中,择日将予以公布。”彭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罗焱介绍说。

  此外,每半年,县纪委还将组织服务对象、工作对象和群众代表,对干部“去官气”情况进行一次测评。对存在“官气”的干部及时教育纠正,对负面影响大、经教育后不改的进行组织调整和纪律处理。(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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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去官气”十不准点赞

  官气乃官场邪气、恶气,其实质就是官本位思想的现实表现,如摆架子、论资格,不平等待人、看不起人,说话打官腔、出行讲排场、决议一言堂,唯我独尊,等等。近年来,官气在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身上愈演愈烈,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彭山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准确把脉、直达病根,开出了“去官气”十不准这一剂猛药,获得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从彭山的做法中,我们可看出“去官气”要把握好三个关键:首先,是去除思想深处的官气。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四风”盛行的背后就是部分干部对自身官气重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讳疾忌医,避重就轻,对导致干群关系疏远、破裂,甚至对立的根源(官气)视而不见,这是相当危险的信号。其次,必须从细处入手。身教重于言传,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会在群众中产生重要的影响。彭山县“去官气”的具体要求,看起来细小琐碎,实则是有的放矢、击中软肋。再次,必须密切联系群众有互动。践行群众路线,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主动接地气、聚人气、去“官气”,这样才能真正让党员干部有朝气、有底气!(吴建明)

  谨防“去官气”催生干部“演技”

  如果官员心里真的装着百姓,就不会有“官气”。即使有点小“官气”,也会自觉去改正。如果官员心里没有百姓,在“去官气”的严令下、老百姓的监督下,这些官员为保住官位,可能会做表面文章,使自己的言行有所收敛,有时甚至也会同百姓一起“下田插秧,街头扫地”,对百姓笑脸相迎、嘘寒问暖。但是,他们私底下,在不公开的场合,还是会原形毕露。

  因此,彭山县下发“红头文件”“去官气”,一定要谨防催生官员的“演技”。群众在与这样的官员打交道的过程中,要多长一个心眼,不仅“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尤其要“察其质”。作为官员,心里要装着百姓,不能因为有规定而被迫改,而是在真心为民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去改。届时,急功近利的浮躁之气没有了,勤勤恳恳的务实之风增加了,用不着表演,“官气”也就自然而然没有了。(胡建兵)

  “去官气”还要接地气

  彭山县的“十不准”条条都是“干货”,有的属于个人操守,有的属于基本官德,还有的属于权力伦理。“十不准”的一些规定并非高标准,而是底线,凸显为官的底线思维。一个人无论为不为官,都不能爆粗口,也不能耍霸道,而身为党员干部更不能违背“十不准”。

  官员除了“去官气”,还应该接地气。否则,“去官气”就不彻底,也失去了起码的意义。曾有官员深刻反思,过去步行或骑自行车下乡,同群众一条板凳聊天、一个锅里吃饭,现在进出小轿车、空调房,成天坐在办公室看材料、批文件,还自以为对群众比较了解,实际上早已同群众拉开了距离,对群众的感情也悄然发生了变化。真正与群众打成一片,就应该多下基层,多到群众之中,多和群众一起吃饭聊天,帮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多接地气,才有底气;身怀正气,才有人气。如果褪尽“官气”,哪怕一身朴素,却毫无为民服务之心,把机关当成养老的地方,这样的平易近人又有何用?(陈宜波)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1日 16:0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王琨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