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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 4名干部受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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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1日从省纪委获悉,我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上周有4人受党纪处分。

  许曹春,男,温州市洞头县北岙街道东郊村党支部书记,因公款大吃大喝,洞头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张斌,男,金华市浙江通济交通公司汽车南站经理,因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金华市国资委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卢旭庆,男,金华市公交集团巴士广告公司经理,因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金华市国资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张建军,男,金华市国土局婺城分局国土所所长,因违反工作纪律,金华市国土局直属机关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2日 12:09 来源:浙江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