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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业务考试不合格 13名纪检干部被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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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考试大家收获很多。纪委业务性很强,业务知识不过关,以后怎么去办案,怎么去管理,怎么监督?”去年刚从机关调任福建省南靖县高新技术区副书记、纪委书记的何志荣作为一名“考生”,走出福建漳州市纪委举办的一场业务理论水平考试的现场,感慨地说道。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福建省漳州市纪委把加强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队伍专业化能力,促进办案人员主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水平,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工作来抓。近日,他们组织了一次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理论和业务考试,共有13名成绩不及格者被调离纪检系统。

  据悉,为了突出主业,本次参考人员主要接受了执纪执法岗位办案人员应当具备和掌握的党纪政纪条规和基本法律知识测试,考试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案件检查基本理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常用的政策法规,法律规定和办案流程。

  漳州市纪委规定,对成绩优秀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并作为当年度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成绩后进者,一年内不予评先评优;对成绩低于60分者,调离纪检监察岗位。理论考试不及格,今后将无缘纪检工作岗位。这种“动真格”的做法在该市纪检系统引起很大“轰动”。市纪委效能监察室副主任罗云生表示,市纪委推行干部理论水平考试,必将促进干部队伍进一步形成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的良好风气。(林建武 周凯 福建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3日 09:38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