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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有序推进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2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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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在认真借鉴第一批活动经验基础上,坚持高起点谋划部署、高标准启动实施,强力指导推动、着力解决问题,全省第二批活动扎实开展。

  压茬启动实施。第二批活动按照四个层级接续启动,每个层级的压茬间隔时间在15天左右,既保证了上一层级先行一步,示范带动,又实现了整个活动的接续连贯。目前,各市(州)、省属高校、省属国有企业、各县(市、区)和市(州)直属单位已全部完成动员部署。各乡镇、街道,县(市、区)直属单位,村、社区和其他基层单位于4月上旬完成动员部署。省委先后两次检查指导各地各单位启动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推动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强力指导推动。一是一把手逐级传导压力。省委书记带头抓谋划、抓部署、抓指导,主持召开9个市(州)委书记提醒谈话会;各市(州)、县(市、区)委书记分别与下一级党委书记提醒谈话,逐级传导压力;各活动单位一把手积极跟进,形成上率下行、以上促下的良好局面。省委常委同志各选择1个县(市)作为联系点,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以及第二批活动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建立联系点,加强调研指导和示范带动。二是分领域制定实施方案。在印发全省第二批活动实施方案基础上,指导农安县制定县直机关、乡镇、村、社区、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和服务行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7个分类方案,并转发全省各地参照执行;还制定印发街道、国有企业2个分类方案,构成以总体实施方案为基础、分类方案为支撑的“1+9”活动指导体系,为各地各单位开展活动提供基本遵循。三是发挥垂直管理单位条条指导功能。明确省级国土、地税、工商、质监、统计、社保等6个垂直管理单位单独建立活动领导机构、工作机构,派出督导组,制定体现行业特点的实施方案,抓好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的教育实践活动。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进一步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力量,切实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的政治责任,明确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督导工作,从有关部门抽调77人组建17个省委督导组,分别对9个市(州)、2个扩权强县试点市、5户省属国企、32所省属高校进行督导;各市(州)共向58个县(市、区)派出48个督导组,实现督导工作全覆盖。派到市、县的督导组组长分别由省级干部和厅级干部担任。召开省委督导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培训会议,印发《督导工作手册》,明确各级督导组的职责要求,层层传导压力。

  突出解决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持续以“钉钉子”精神解决突出问题。一是分批次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各单位从活动第一环节就要列出问题目录清单,其他2个环节和“回头看”期间再分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开展专项整治集中解决问题。从第二批活动一开始就统一部署开展“形象工程”、“数字工程”,行业不正之风,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超职数配备人员问题等11个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向“四风”顽症宣战。三是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求各地各单位着力解决群众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问题,着力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征地拆迁等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4日 10:58 来源: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王琨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