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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嵊州重拳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之风

曝光4起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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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乐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原所长钱某某为女儿大办婚宴,邀请相关单位人员及多名企业老板、村干部参加并违规收受礼金。

  长乐镇下南庄村原党支部书记蒋某某分3次为儿子操办婚宴,超出限制规模,造成不良影响……

  浙江省嵊州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拳出击整治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歪风,先后通报4起典型案件。

  今年年初,该市纪委出台规定,明确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操办规模,规定不准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同时,要求严禁以任何名义用公款支出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费用,严禁使用公车参与婚丧喜庆事宜;不得邀请管理服务对象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人员参加婚丧喜庆活动。党员干部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如实报告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情况,并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为使制度执行到位,嵊州市通过公开举报电话、“民情微群”、作风建设电子信箱等途径,收集干部群众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投诉举报信息,并建立信息收集、移交处理、调查核实等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均来源于群众举报,经查实,涉及的5名责任人已受到严肃处理,其中,2人受到党纪处分,2人被免职……

  “我们从抓党员干部入手,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倡导厉行节约的文明新风尚,促使干部群众把财力、物力和精力都用到干事创业上。”嵊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董慧珍表示,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一起。(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宋秀坤 竹冠坚)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4日 16:2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王琨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