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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隐形:发票拆分 私车公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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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3日,省纪委副书记王喜远做客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就“抓住‘五一’重要节点,加大纠正‘四风’力度”与网友在线交流。

  违反“禁酒令”等问题突出

  王喜远介绍,今年以来,省委高度重视改进作风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继续聚焦“四风”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和正风肃纪。1-3月份,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161件,处理1536人,党政纪处分283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63起典型问题,起到了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从今年以来全省查处情况来看,比较突出的问题是:违反工作纪律、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婚庆大操大办等。”他说,排在前两位的分别是:违反“禁酒令”等工作纪律问题619起,占53.31%;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庸懒散等问题247起,占21.27%。此外,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12起,占18.26%;婚庆大操大办问题33起,占2.84%;公款大吃大喝问题19起,占1.63%;公款旅游问题13起,占1.11%。

  “四风”问题披上“隐形外衣”

  “值得注意的是,在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趋于隐蔽化。有的变着花样搞变通,以逃避纪律约束,使‘四风’问题披上‘隐形外衣’。”王喜远说,对于有的“四风”问题趋于隐蔽化,要特别注意。

  他举例说,在公款吃喝方面,有的把吃喝场所转移到单位食堂、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有的在酒店消费结算时,化整为零,将大额消费拆分开发票;有的化零为整,采取阶段性打包结算,使之无法检查;有的调换结算科目,将超出预算的招待费在会议费、差旅费和其他公务消费中列支。送礼收礼方面,有的通过电子商务和快递来送礼品或送电子商务卡,送礼者与收礼者不需见面,一条短信或微信就能搞定。在公车私用方面,有的采取“私车公养”,开私车办私事产生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由单位公款报销。

  “五一”易发期,“四风”不放过

  “‘五一’小长假将至,外出旅游的多,新人结婚的多,路上车跑的多,商场、酒店促销活动多,休闲娱乐的多,朋友聚会多,给一些消极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可乘之机。”王喜远说,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变异性和传染性,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尤其是节假日,往往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一些群众因此担心‘五一’期间‘四风’再抬头,这种担心有一定道理。”

  他表示,“五一”期间,既是踏青旅游、结婚喜庆、朋友相聚的好时节,也是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费旅游、婚庆大操大办问题的易发期。这个重要节点不能放过。

  对“五一”期间的正风肃纪工作,王喜远表示要抓好以下几点。具体包括,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督查与受理举报、自查与下查一级相结合,尤其对变相公款旅游、公款宴请、公车私用和收受礼金礼品、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重点进行明察暗访和集中排查,让各种“搞变通”“打折扣”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无机可乘。发挥好人民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就要及时整改;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违规违纪线索,要高度重视,认真核查。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并持续通报曝光,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不搞“下不为例”;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惩处一个教育一片,形成强大震慑力。

  党委纪委履职不力要问责

  抓好作风建设,各级党组织担负主体责任,纪律检查机关担负监督责任。谈及如何落实好这两个责任,王喜远表示,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自觉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作风状况,经常研究部署改进作风的任务和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作风建设负领导责任,并把它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教育和提醒,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守土有责。

  王喜远强调,在“五一”等节假日,如果发现有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所在地区、部门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不仅要对违纪者进行严肃处理,而且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有关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纪检监察机关如果不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纪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季度全省查处1161件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1-3月份,全省共查处

  典型问题 1161件

  处理 1536人

  党政纪处分 283人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63起典型问题。

  违规配备使用公车

  212起 占18.26%

  接受或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庸懒散等

  247起,占21.27%

  婚庆大操大办

  33起占2.84%

  公款大吃大喝

  19起,占1.63%

  公款旅游

  13起,占1.11%

  其他

  违反“禁酒令”等工作纪律问题

  619起,占53.31%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5日 11:41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