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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直部门单位坚持整改不松劲 夯实责任求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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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召开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我省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省直各部门单位坚持整改不松劲,严格要求不懈怠,全面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始后,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做好省直部门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和深化整改工作的通知》和《省直机关开展“抓整改、建机制、促工作”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省直部门单位聚焦“四风”,持之以恒抓好整改,确保整改措施和规章制度在省直部门单位落地生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省委常委按照分工,积极抓好所负责整改项目的落实;承担任务的各级各部门单位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省精神相结合,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与谋划今年工作相结合,使整改工作更实在、更深入、更持久;省直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整改,班子成员分头负责,齐抓共管,进一步落实目标和责任,形成了“以上率下、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

  日前,西安市文景路枣园南岭社区居民郭东走进小区警务室,请民警给他出一份户籍证明。“民警在电脑上输入我的身份证号码,又用摄像头拍了照,前后2分钟,户籍证明就打印出来了。”郭东感叹。而在社区警务室工作平台开通之前,从社区到派出所有五六公里远,他开个证明起码得半天时间。郭东是新一轮八项专项整治工作中省公安厅推出便民利民8类50项措施的受益者之一。

  我省坚持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在第一批活动中先后开展了治理文山会海等“五项专项治理”和淘汰落后产能等“八项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八项专项整治”工作中有些硬骨头,需要多个部门协同作战,需要更多的时间持续攻坚,因而延续到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整改中,各部门单位普遍坚持开门抓整改、整合力量抓整改,采取设立台账、销号管理,限期整改,周推进、月通报等措施,使一大批事关民生、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实际问题得到解决。

  省财政厅把干部“特权思想”作为整改的重点,对整理归纳出的73条“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逐条落实整改。同时,对财政业务工作中不科学、不规范、不精细问题,整理归纳出100条制约财政改革发展的问题,列入整改目标,切实改进。通过清理,全省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从原来的120多项减少到现在的46项。

  省人社厅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2月开始,在全省人社部门所属12大类窗口单位,开展为期8个月的改进作风专项行动,推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四杜绝”。同时针对群众反映的社会保障待遇偏低、个人参保缴费难、异地就医结算办理慢等问题,加快做好外省籍来陕务工人员和本省籍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工作,系统性研究建立平衡各类人员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同步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抗美援朝老战士、六十年代精减职工、农村“八大员”、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20多项待遇进行研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连涨”,月人均达2116元。

  各部门各单位对照省委常委会《整改方案》,自觉认领任务,真抓真改,新一轮八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下决心淘汰落后产能。至2013年底,在提前2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基础上,我省还制定了2014-2015年重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计划再淘汰钢铁190万吨、水泥264万吨、电解铝9万吨、平板玻璃314万重量箱、造纸17.3万吨、印染800万米、棉纺1.6亿米……

  省上采取4项有力措施确保淘汰目标实现:对列入2014-2015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项目争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将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各有关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协作联动;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突出生态文明和灰霾治理。省考核办从调整指标体系、权重设置不唯生产总值、指标调整突出雾霾治理、经济指标彰显科学发展等四个方面,对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其中把“生产总值增长率”指标分值由原来的8分降为6分,把生态环保指标总分值由原来的12分调整为25分,把雾霾治理分值权重由原来的3分调整为8分。从今年起,将考核宝鸡、咸阳、渭南、铜川、延安市和杨凌示范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并对西安和这五市一区增设“PM2.5浓度”考核指标。

  ——规范各类检查、培训、评比和表彰活动。经逐项核查,省级部门拟开展的检查活动由去年的654项精减压缩到今年的392项,精减率40%;各类培训活动今年只保留560项,精减了近7%;评比表彰活动经过规范,只保留75个,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拟只保留11项。

  ——清理各类官办社团、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工作全面启动。省民政厅已制定下发《关于清理在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意见》,明确要求在行业性、联合性、学术性、专业性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的在职领导干部全部退出;已退休的领导干部只能在一个社会团体中兼任职务,任期不得超过2届,年龄不能超过70周岁。

  ——整治机关作风、实行末位查究制。省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省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末位查究办法》,提出对处室工作处于一般状态、工作中多次出现差错失误、服务态度冷漠生硬、办事拖拉扯皮、经常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等8种情形可确定为末位人员,给予不同程度组织处理。

  ——开展违规进人、超职数配备、不按程序选用干部整治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制定的自查、整改、抽查工作方案,省直各部门和各市(区)已进行了自查,已进入抽查和整改阶段。

  ——对省直机关干部住房情况进行调研。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基本完成调查摸底工作,正在进一步完善加强管理的意见。

  ——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已正式启动,正在进行中。

  通过持续深入整改,“四风”问题较前受到明显遏制。各单位领导班子更加注重工作实效,深入基层做调研、听意见、解难题成为常态。领导干部公车私用、讲排场、比阔气的现象大为改观,廉洁从政、节俭理政的好风气逐渐形成。三公经费、办公用房专项治理基本到位,“文山会海”现象有了很大的改观。

  “省直部门单位持续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整改落实的任务还很重,党员干部践行优良作风的自觉性还远远不够,一些需要整改的问题还没有整改到位,标本兼治、能管长远的制度措施还有待完善。”在4月15日召开的省直部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推进会上,省委副书记孙清云对整改工作提出进一步要求: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确保整改真正抓出成效。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5日 15:18 来源:陕西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