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坚决刹住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歪风

——河北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主任、省记协主席相金科答记者问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为坚决防止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现象扩散蔓延,按照中宣部等九部门统一部署,从4月中旬开始,河北省启动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4月25日,省新闻道德委员会主任、省记协主席相金科就专项行动相关情况接受了河北日报记者采访。

  记者:请您先介绍一下专项行动的意义和目标。

  相金科: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既是河北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具体行动,也是保障河北省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非常及时,十分必要。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使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使广大新闻工作者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推动形成健康的新闻传播秩序,为建设“三个河北”,推动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记者:这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相金科:工作重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加大对网站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设立的网站予以关停,对非法采访行为坚决制止。二是加大对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的清理力度,对不法分子借媒体之名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坚决查处、依法惩治。三是全面摸排中央、省直新闻媒体和行业媒体驻地方机构、人员情况,对违规设立的机构予以撤销,对违规聘用人员予以清退,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四是加大对问题突出媒体的查处力度,对新闻敲诈和假新闻频发、社会影响恶劣的媒体和从业人员依法严肃处理。

  记者:我们了解到,在这次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中,河北省动作迅速,采取了多项措施。目前都开展了哪些工作?

  相金科: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制定下发了《河北省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方案》,就河北省开展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作出安排部署。

  三是公布举报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新闻网站统一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并提出要对实名举报或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部门和个人,按照《关于对新闻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暂行办法》进行奖励。目前全省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群众都行动起来了,各部门已陆续接到群众的投诉举报,正按照有关程序依法进行查处。

  四是重拳出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各地各部门依法查处了一批非法从事新闻采编,非法设立编辑部、记者站和工作站,以记者和网站新闻采编人员名义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4月23日,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召开打击新闻敲诈典型案例通报评议会,向社会公开曝光了马雪鹏等人假冒记者涉嫌敲诈勒索案、李怀军假冒记者涉嫌诈骗案、姚易贵等人假冒记者涉嫌诈骗案等三起案件,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请问专项行动下一步有哪些安排?

  相金科:下一阶段,我们将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大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坚持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广大新闻工作者提高抵制新闻领域不正之风的自觉性,做到警钟长鸣。三是狠抓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新闻单位采编人员搞新闻敲诈或蓄意炮制、传播假新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及群众利益的,要按照党纪政纪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新闻单位因疏于管理导致发生新闻敲诈或刊播假新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推动进一步完善新闻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采编工作流程,实行严格的稿件审签制度,完善稿件分级审核制、编辑责任制和总编(主编)终审制;严格执行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两分开规定。以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出一批制度成果,为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提供制度保障。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6日 10:09 来源:河北日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