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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通报3起典型问题 干部开警车送娃上学记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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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安徽省4月25日再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私驾警车送孩子上学、工作日午间接受服务对象请吃并饮酒等违规违纪行为被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曝光。

  今年以来,安徽省已经多次公开曝光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临近“五一”,更是加大了对各类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只要查处典型案例,每周都上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曝光。

  典型案例

  私驾警车送孩子上学:萧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督导股股长刘志勇私自驾驶警用车辆送孩子上学,萧县监察局决定,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工作日午间接受服务对象请吃并饮酒:潜山县经信委副主任王乐明工作日午间接受服务对象请吃并饮酒,潜山县纪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工作日午间饮酒并醉驾造成事故:芜湖县市容管理局城市监察管理大队、城管执法大队杨咸华工作日午间饮酒,并醉驾造成事故,芜湖县纪委决定,给予杨咸华开除党籍处分;芜湖县市容管理局决定,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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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6日 11:28 来源:人民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