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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节日期间严查搞变通等隐形“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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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落实,防止“四风”问题以更隐蔽的形式反弹回潮,日前,贵州省纪委印发《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以及贵州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和《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收受礼金,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党委要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握节日特点,增强执纪监督实效,就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作出具体安排。坚决查处各种走地下、搞变通、玩规避的隐形“四风”问题,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纪检监察干部发生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零容忍;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引导群众积极举报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揭露“四风”问题隐身衣。

  《通知》公布了省纪委监察厅举报电话:(0851)12388;举报网站:guizhou.12388.gov.cn;举报信箱:贵州省纪委信访室(监察厅举报中心)。(贵州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7日 22:38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