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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多措并举持续反“四风” 廉洁过“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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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防止“四风”问题以更隐蔽的形式出现反弹,切实纠正和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收送节礼、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节日病”,福建省厦门市纪委监察局紧盯即将到来的“五一”假期,以“持续反‘四风’、廉洁过‘五一’”为主题,采取多项措施,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扩大公众纠正“四风”问题的参与度,努力形成监督没有盲区死角的态势。

  明确纪律要求。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抓住关键节点,连续下发多份文件,严明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检查。近期,针对一段时间以来“三公”经费查账发现的问题,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联合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基层党风政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端正基层党风政风。结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尤其是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令行禁止。针对区、镇(街)、村(居)和基层站所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编印基层干部作风问题案例及相关制度规范选编,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纪律教育、制度教育。

  加强舆论监督。近期,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在厦门日报开辟“反对‘四风’进行时”专栏,组织对区、镇(街)、村(居)、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等开展检查的基础上,对反映问题及纠正的情况进行综合报道。“五一”前夕,结合“持续反‘四风’、廉洁过‘五一’”主题,对外公布电话、网络、来信等信访举报渠道,引导群众对披着“隐形衣”的“四风”问题进行监督,不断形成监督合力。4月18日,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苏培雄应邀做客厦门网“在线访谈”,就厦门市反对“四风”、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以及可能出现的“四风隐形衣”问题与网民互动交流,引起积极反响。

  开展重点督查。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300余次组织深入酒店(楼)、学校、公园、娱乐(健身)场所及主要景点、墓园等,检查公款吃喝、公款购卡、公车私用、出入会所等情况,并通过远程电子查账系统检查公款消费情况。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清明及中小学开学等重要节点开展督查的基础上,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拧紧螺母持续加力,加强“五一”期间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防止作风顽疾反弹回潮,及时发现、制止和有效解决“走地下、搞变通、玩规避”等披着“隐形衣”的“四风”问题。近期,联合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办公用房的清理检查;结合《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对餐饮企业的暗访,对大额餐饮发票进行抽查,严查公款浪费、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和铺张浪费等行为。

  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中央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协调、督促各职能部门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针对公园内经营场所,分类提出整治措施。通过媒体曝光园林植物园、白鹭洲公园内13处存在违建和不规范经营的场所,并认真监督落实整改,组织力量对白鹭洲公园内经营合同到期“田园沐屋”进行强制拆除。组织全市6625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开展“三不”承诺活动(即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围绕“两违”整治热点,对《关于在整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中严肃纪律的通知》“不准以任何形式进行或参与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等“六不准”纪律要求在媒体上进行解读,并曝光和剖析原湖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郭志艺等“两违”典型案件。

  突出执纪问责。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4个(其中公款吃喝2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28起,公款旅游1起,收送节礼15起,违反工作纪律50起,公款购买购物卡8起),对107人次作出处理,对14人进行党政纪处分。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20起公车私用问题,其中领导干部8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6人,效能告诫1人;驾驶员12人,分别作出辞退、效能告诫、通报批评、扣发年度考核奖等处理。对出入会所吃喝及公车私用的原市经发局副局长许青松(已退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书记唐文建,及长期用公车接送小孩上学的公交集团高殿加油站站长郭海生及时作出严肃处理并通过媒体曝光,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厦门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8日 06:56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