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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五一”重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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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7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了解到,鞍山市纪委监察局将在“五一”期间成立检查组,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对违纪人员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在电视台“舆情聚焦”栏目中点名曝光。

  针对日前鞍山市部分地区,尤其在乡镇、农村出现了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借婚丧等事宜大操大办敛财的问题,鞍山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借婚丧等事宜大操大办敛财活动的通知》,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并严禁邀请其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参加;严禁动用公款、公物、公车;严禁婚庆事宜多次操办。各级党组织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负主体责任,要求各县(市、区)组织人员下大力气逐个乡镇排查,各乡镇逐个村排查。

  专项整治期间,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经发现,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有关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及家庭成员违规收受的礼金和礼品,一律依法依纪收缴。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8日 10:24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