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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纪委通知要求“五一”“端午”前后落实作风纪律 强化执纪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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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委有关部署,近日,省纪委发出《关于“五一”“端午”前后深入落实作风纪律规定强化执纪监督的通知》,就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及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决刹住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提出明确要求。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部署和要求,将元旦春节、全省两会、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抓早抓小、循序渐进,有力地促进了党风政风的好转。截至3月底,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47个,处理83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4人。

  《通知》指出,今年“五一”、“端午”将至,这是正风肃纪的重要节点,全省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以及相关规定,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收受礼金,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要积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旅游、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要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五一”“端午”前后执纪监督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重点栏目、版面和专题专栏,宣传作风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曝光查处的典型问题,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聚焦“四风”,狠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跑官拉票、推诿扯皮、打牌赌博、大操大办8种现象。省纪委将派出明察暗访组对各州市、各省直部门进行抽查,省纪委“五一”前后将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借助群众的“火眼金睛”和媒体的平台支撑,形成监督合力。要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回应社会关切,为纠正“四风”提供有力支持。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8日 15:18 来源:云南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