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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区:持续推进“提升效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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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江津区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开展提升效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专项行动。近日,江津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对“专项行动”作了再动员、再部署,区级部门和相关单位形成整体合力,采取“三个结合”方式,全力推进“专项行动”工作。

  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各部门迅速按照全区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整合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强化服务、整改提升”方式,加强纪律教育和组织领导,强化窗口服务、政务公开,狠抓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建设。围绕专项行动中关于服务市场主体的要求,从落实方案,自查自纠着手,抓宣传发动、抓协调配合、抓问题整改、抓案件查处,确实为各类市场发展营造优质、高效、宽松的环境。

  与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相结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解决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发展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开展转作风强执行专项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重点对各类市场主体反映最强烈、愿望最迫切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和办理不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投诉举报,并根据调查情况,适时启动问责程序。采取座谈走访、明察暗访、电子监察、效能考评等形式,对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特别是搞形式、走过场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与“优化环境服务发展”考核相结合。结合检查验收阶段工作,将组织区内市场主体、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级领导、镇街领导对区级部门、在津上级管理单位等52家单位进行“优化环境服务发展”考核,采取填机读卡方式,对政府部门服务市场主体方面的服务意识、依法履职、政府公开、改革创新、规范执法、清正廉洁等方面进行公开考评。为严肃考核结果,保障发展环境,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对考评后7位单位实施组织处理,并督促整改提高,确实优化地区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反映最强烈、愿望最迫切的突出问题。(重庆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9日 09:33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