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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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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8日从省纪委获悉,为保持惩治不正之风高压态势,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省纪委再次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这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一、牡丹江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泽光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月10日,孙泽光在北京出差期间,违规使用信访专用值班警车,并被媒体曝光。牡丹江市纪委给予孙泽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二、集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扬等人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3年11月5日下午,集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扬工作时间召集副局长杨春富、干部蔡义波、董锐、赵宏光在单位打麻将。双鸭山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刘扬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杨春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蔡义波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董锐、赵宏光行政警告处分。三、富裕县民政局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中秋节,富裕县民政局违规给职工发放福利,合计5346元。富裕县委对民政局局长柏占臣作出免职处理,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柏占臣行政记过处分。四、密山市二人班乡副乡长陈德文大办喜庆事宜问题。2014年3月22日,陈德文以乔迁为名,安排酒席13桌,违规收受礼金1.8万元。密山市纪委给予陈德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五、富锦市教育局职教科科长孙莹大办喜庆事宜问题。2013年8月15日中午,孙莹借子女升学之机,安排酒席20桌,违规收受礼金2万元。富锦市教育局党委给予孙莹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从查处和曝光的典型问题看,个别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仍存在消极应付、执行不力问题,特别是在公车私用、大办喜庆事宜、发放福利、收送节礼等方面还存在侥幸心理。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纪委《关于狠抓“五一”、“端午”重要节点强化执纪监督和通报曝光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严格执行财务和车辆管理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守土有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责任担当,加强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查处的顶风违纪问题要指名道姓公开曝光,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9日 11:45 来源:黑龙江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