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黑龙江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近日,黑龙江省纪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牡丹江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泽光公车私用。牡丹江市纪委给予孙泽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集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扬等人违反工作纪律。2013年11月5日下午,集贤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扬工作时间召集副局长杨春富、干部蔡义波、董锐、赵宏光在单位打麻将。双鸭山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刘扬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杨春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蔡义波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董锐、赵宏光行政警告处分。

  富裕县民政局违规发放福利。富裕县委对民政局局长柏占臣作出免职处理,县监察局给予柏占臣行政记过处分。

  密山市二人班乡副乡长陈德文大办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金1.8万元。密山市纪委给予陈德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富锦市教育局职教科科长孙莹大办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金2万元。富锦市教育局党委给予孙莹党内警告处分。(记者 徐大勇)

  延伸阅读:

  黑龙江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黑龙江再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9日 16:1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