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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纪委发出通知 强化执纪监督做好“五一”期间纠正“四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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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纪委下发《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纠正“四风”工作的通知》,就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以更隐蔽的形式反弹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五一”将至,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以及我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和《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收受礼金,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党委要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握节日特点,增强执纪监督实效,就狠刹节日期间不正之风作出具体安排。要畅通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坚决查处各种走地下、搞变通、玩规避的隐形“四风”问题,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省纪委省监察厅举报电话:(0851)12388;举报网站:guizhou.12388.gov.cn;举报信箱:贵州省纪委信访室(监察厅举报中心)。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9日 17:03 来源:贵州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