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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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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晋中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一季度查处的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9起典型违纪案件中8起已经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和顺县原副县长刘秀中,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193.72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寿阳县副县长潘晓林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在立案调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旭峰,非法收受他人钱财33万元,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寿阳县农机局原副局长、大型农技站副站长王孝玮,贪污农机站资金13.9959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和顺县教科局政教科长、人事股股长张云周,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4.3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太谷县庞庄水库管理处主任郭凤利,收受他人贿赂14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和顺县义兴镇串村原党支部书记冀文惠,收受他人贿赂70余万元,伙同会计曹玉斌侵占集体资金40万元,二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昔阳县大寨镇政府财务会计郑爱明,冒领公款,贪污17.793537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榆社县农机服务中心农机管理站站长兼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负责人董沛文,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2.2892万元,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30日 10:12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