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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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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日,福州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切实纠正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防止不正之风反弹。

  这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有:2起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福建海峡银行平安支行等6家支行和台江区直机关党工委,均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发放给单位员工,相关领导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起公车私用。永泰县葛岭镇党委书记温嘉镇,以镇属企业名义购买4辆小车并由镇政府长期借用,去年6月12日,温嘉镇驾驶公车外出办私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公车严重损坏。福州市纪委已对其进行党纪立案调查。另有1起是福清市建新水库管理中心职工蔡友华,私驾公车外出办私事并造成交通肇事。福清市监察局已向福清市水利局发出监察建议书,建议福清市水利局对该中心办公室主任郑昆松予以通报批评,对蔡友华违规驾驶公车行为做出严肃处理;还有1起是罗源县委老干局先后4次以慰问异地安置老干部为名义,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前往外省市公款旅游。罗源县委已作出免去郑鸣丰老干局局长职务决定。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30日 11:25 来源:福建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