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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车管理仍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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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2日晚,济南皇宫酒店门口停车场和院内停车区停了200多辆车,记者逐行观察没有发现“鲁O”等公务牌照的车辆,也没有发现遮挡号牌的车辆。4月20日适逢周日,记者到济南南部山区旅游景点查看,也没有看到挂有“鲁O”等公务牌照的车辆。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之下,公车私用现象日渐减少。然而此前,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曾是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之一。在去年省纪委通报的35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中,有15起是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占比达42%。今年1-3月,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61件,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12起,占18.26%。

  在查处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不松劲不手软。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在2011年清车工作中上报虚假数据,并存在违规超编超标配车、摊派款项购车和借用车辆、违法使用车牌问题,至调查时未作纠正。省纪委、枣庄市纪委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以及未履行监督职责的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销其他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免职的处分。

  坐“豪车”、公车私用,群众十分反感,严重损害了党的干部形象。2012年,我省就出台《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去年底又下发《关于开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八项规定、反“四风”等“利剑”频出,使得各级各部门对公车管理日益严格,并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对公车配备使用加以约束。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期间,除执法执勤等特殊车辆及值班车辆外,公务用车由各单位指定时间、地点集中封存,封存情况报公车主管部门,并在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济南市纪委党风室副主任鲍丰彬说,济南市出台《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通过严格公车配备和使用管理,把公车关进“制度笼子”。

  清理整顿公车“风声”日紧,各地公车拍卖频现。4月10日,莱芜市莱商银行在网上公开拍卖144辆公车。3月9日,枣庄市网上拍卖14辆公车。2月28日,曲阜市对第一批16辆公车进行了公开拍卖……与此同时,领导干部、司机购买私家车的越来越多。

  不仅如此,公车的清理整顿也使一些普通人的“车生活”受到约束。在企业工作的张先生,5年前买私家车时托关系挂了鲁“O”牌照,没少因为“小特权”暗自窃喜。去年开始,公车私用查处甚严,张先生逐渐不敢开车出去游玩、吃饭,甚至接送孩子上学都不行。观望了几个月,张先生主动退回了鲁“O”车牌,挂回私家车牌照。

  “严查重处之下,公车使用日趋规范。但我们也发现,违规行为趋于隐蔽化,变着花样搞变通。”省纪委相关负责人举例说,比如有的使用虚假牌照,有的将公车挂在企业、个人名下躲避监督,有的短期借用企业或个人车辆,有的采取“私车公养”,开私车办私事产生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由单位公款报销。

  “这些问题更加隐蔽,查处起来更难,充分说明公车配备使用的规范管理依然在路上。”这位负责人说,可以肯定的是,无论采用什么方式、变换什么花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露头就打的方针,严厉查处,对各种变相违规行为“零容忍”。

  据省纪委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同志介绍,下一步,将按照中央和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公车改革“时间表”,及我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确定的“路线图”,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的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30日 11:38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