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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八项规定落实不到位不得申报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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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文明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文明单位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据了解,各级文明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将纳入全市文明单位评选考核体系,在各级文明单位申报评选表彰中进行严格考核落实。执行不认真、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申报文明单位。

  通知要求,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文明单位理应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发挥先锋带头作用。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决心、自觉的行动,持续有力推动单位作风建设。要坚持领导班子带头、领导干部带头,从本单位工作实际出发,出台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具体规定;带头改进工作作风,精简各种会议活动;带头倡导勤俭节约,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带头抓好廉洁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要严格考核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各级文明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将纳入全市文明单位评选考核体系,在各级文明单位申报评选表彰中进行严格考核落实。对于执行不认真、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申报文明单位;已是文明单位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年受到黄牌警告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市级文明单位,在年度复查后撤销其荣誉称号,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建议上级文明委撤销其荣誉称号。对于文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规违纪受到处理,影响特别恶劣的市级文明单位,在年度复查后撤销其荣誉称号,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建议上级文明委撤销其荣誉称号。(济南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2日 09:27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