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广西:党委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扬起“龙头”风自清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日前晒出今年一季度的“成绩单”——

  接受信访举报件11418件次,同比增长35.64%;初步核实1101件,同比增长44.11%;

  立案1029件,同比增长31.92%;结案359件,同比增长9.12%;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1人,同比增长11.4%;移送司法机关57人;

  ……

  这份“成绩单”,充分展现了自治区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所带来的显著成效。

  自治区党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总开关”、“牛鼻子”,强化一把手责任,带头履行、带头落实,逐步完善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田”里描绘出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

  一把手抓,抓一把手

  自治区党委领导班子坚持带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成“一把手工程”,经常主持召开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发挥党内监督机关作用,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2013年以来彭清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示达22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5次。如支持自治区纪委调整优化机构设置,清理牵头或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意识,自治区党委研究出台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关细则,规定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与党委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一辆中巴车,一个笔记本,几名随行工作人员,一路走来一路谈,这是彭清华下乡调研的惯例。彭清华不仅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更是带头落实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为全区干部作表率。

  自治区党委常委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率先垂范、说到做到,给各级领导干部作出了示范,给各地各部门树立了榜样,全区上行下效,蔚然成风,形成了一级带一级、协力强作风的良好局面,释放了示范带动、正风肃纪的正能量。

  河池市委书记黄世勇公开承诺坚决带头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河池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洁履职社会监督机制,该市11个县(市、区)和80个市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全部作出接受监督的承诺,共召开社会监督代表见面谈心座谈会210多次,主动公开和报告个人廉洁履职事项808次。柳州市强化一把手公开述责评议,2013年以来对全市31个单位的34名党政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公开评议,收集意见135条,对3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诫勉谈话。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3月下旬,由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自治区主席陈武等全体常委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带队组成的14个检查组,轻车简从,深入14个市、14个县(市、区)和128个单位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与以往不同,这次全区范围的“廉政体检”不仅在形式上采取更加多样的自查自评、重点检查等,而且在检查内容上更加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要求。

  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空,自治区党委研究实施了“四制”举措,即责任分工制、报告制、检查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至各职能部门,签订责任状,把责任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人,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体制。

  同时,建立例行检查制度,每年初由自治区党委领导带队,主要检查三方面内容: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包括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等;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改进作风要求的情况,包括党政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的情况等;上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包括严明党的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深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等。

  “对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以及对于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我们将约谈相关负责同志。”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邓卫平说。2013年自治区推行约谈领导干部制度后,全区共约谈党政一把手10961人次;对11366个单位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41名领导干部因落实责任制不到位被追究责任。

  既“挂帅”又“出征”,带好队伍管好人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要当好班长,带好队伍,保证干部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彭清华说。自治区党委从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入手,着力抓好用人、管理和教育等重要环节,使廉洁从政的要求贯穿整个队伍管理过程,使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把好用人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坚持干部选拔标准,建立科学的育人选人用人的机制,坚决摒弃单纯唯分、唯票、唯GDP、唯年龄等“四唯”问题,让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得到重用。实施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规定,将廉政谈话作为区管领导干部履职的必经程序,对新提拔任用的区管干部,由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让每一位新任干部时刻绷紧廉洁从政这根弦。2013年全区开展新任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共12601人次。

  把好管理关。立足抓小、抓早、抓经常,从严管理干部。如针对领导干部,制定反对“四风”10项规定以及关于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反对“四风”若干规定,从政治纪律、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管理等方面,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明确提出了“10个严格遵守”和“28个不准”;针对全体干部,出台《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若干意见》,强化对干部的纪律教育和刚性约束;针对一些领导干部调动后不退办公室、带人带车等问题,出台《干部交接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规范干部任职交接工作;针对有些地方干部“走读”现象严重,周末常唱“空城计”的情况,制定《坚决纠正基层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意见》,促进干部安心在基层工作;为解决“条条高压线、常常不带电”的问题,制定出台《违反改进作风有关规定问责暂行办法》,明确对12种违规情形、45种行为进行严格问责。对极少数屡教不改、顶风违纪者,自治区党委坚决查处,以正纲纪、以儆效尤,先后查处了柳钢集团原董事长、党委书记梁景理等腐败案件。去年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417个,处理513人。

  把好教育关。自治区党委专门出台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廉洁从政教育教学单元,在各类专题培训班中安排廉洁从政教育内容;制定《2013—2017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将加强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等列为培训重点内容。据统计,2013年全区共培训干部113.8万人次,其中厅级以上干部1900余人次;县处级干部7.9万人次。(记者 赵歧阳 通讯员 河池)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3日 08:0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