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葫芦岛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选派了94名干部,组建了20个督导组,对108个参加活动的地区部门单位进行督导。
“三个落实”:一是落实督导工作责任。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和督导工作进程表,组内进行了工作分工,指定组内同志和督导单位的联络员,随时了解、掌握和处理有关情况,定期将每周督导工作情况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报,督导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安排下周督导工作内容。二是落实活动环节要求。动员大会后,各督导组立即开展面上谈话,召开党外人士,机关干部,村(社区)书记、主任和群众代表,企业家代表等多个层面的座谈会,并深入到乡镇(街道)、村(社区)、项目区等地开展实地调研走访工作。三是落实督导工作要求。市委对督导工作提出了“尽职不越位、建议不决策、从严不放松、督导不包办”的要求。各督导组轻车简从,严守工作纪律,督促各项工作按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开展,纠正具体操作环节中存在的细节问题,帮助把握文件材料的准确性和程序的规范性,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有序进行。
“三个及时”:一是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督导组通过建立日报告、周推进、月评议和不定期走访调研等制度,并随时与下一级督导组组长电话询问督导情况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使督导工作更有针对性。二是及时上报工作动态。督导组按照每个活动节点,及时上报开展活动情况,并建立了周报告制度,每周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督导工作情况以及发现的具体问题,请示有关问题,做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三是及时督促解决有关问题。在民主评议、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调研过程中,督导组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村和社区群众关注的重点民生问题第一时间反馈给督导单位,并建立反馈倒查机制,根据落实情况报告采取“现场察看+群众评议”的办法,检验边查边改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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