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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改革进程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答学习时报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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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周部长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理念和要求。对此,您认为主要可以概括为哪些方面?

  周生贤:好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探索环境保护新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用生态文明的理念来看环境问题,其本质是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问题。要从宏观战略层面切入,搞好顶层设计,从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再生产全过程入手,制定和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形成激励与约束并举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探索走出一条环境保护新路。

  二是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李克强总理强调,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要“双轮驱动”,在保护生态中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是让生态系统休养生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透支的资源环境逐步休养生息,扩大森林、湖泊、湿地等绿色生态空间,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和环境容量。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

  四是加快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制度创新,努力从根本上扭转环境质量恶化趋势。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要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是终身追究。李克强总理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五是认真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环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把环境保护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强调要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李克强总理提出坚决向污染宣战,铁腕治污加铁规治污,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

  六是狠抓节能减排。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污染物减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节能减排,努力走出一条能耗排放做“减法”、经济发展做“加法”的新路子,改善环境和保护生态,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环保部门有哪些改革思路和重要部署?

  周生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央《决定》重要举措分工分解了336项任务,其中我部牵头的5项、参与的32项。具体而言,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我们将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改革的指导思想。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总体思路,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为根本指向,坚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和生态化“五化”同步,从宏观战略层面切入,从再生产全过程着手,从形成山顶到海洋、天上到地下的所有污染物严格监管制度和一体化污染防治管理模式着力,主动遵循、准确把握生态环境特点和规律,维护生态环境的系统性、多样性和可持续性,增强生态环境监管的统一性和有效性。

  二是改革的目标。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高环保系统干部队伍能力。

  三是改革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从落实《决定》提出的有关制度入手,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污染防治监管体制、生态保护监管体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制,以及配套的环境影响评价体制、环境执法体制和环境监测预警体制。

  四是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对于方向明确又立即可行的改革事项,要加快推进;对于认识还不深入,但又必须推进的,大胆探索,有的要先行试点;对涉及面广、基础又很薄弱,需要中央决策的,要加快研究提出改革思路。

  今年,我部将启动10项改革工作任务。一是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二是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三是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四是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五是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六是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七是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八是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家公园体制;九是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国家环境资产核算方法体系研究;十是发展环保市场,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

  记者: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显示了政府治理污染的坚定决心。环保部门将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周生贤: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决向污染宣战,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治理污染紧迫性和艰巨性的清醒认识,彰显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情怀和强烈的责任担当精神。

  对于环保部门来说,坚决向污染宣战,要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用铁规铁腕强化污染防治,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逐步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继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以来,我部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狠抓贯彻落实。一是分解落实责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有关部门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十条》的实施细则,与各省(区、市)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二是细化配套政策。共有22项,已出台环保电价、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补贴、油品升级价格等6项配套政策,发布18项污染物排放标准、9项技术政策、19项技术规范。三是完善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出台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实时发布74个城市PM2.5等监测数据;新增87个城市具备PM2.5监测能力,于2014年1月起发布监测数据。四是加强大气综合治理。落实重点行业整治、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机动车污染治理等措施。五是推进区域协作机制。建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和全国大气污染防治部际协调机制。六是强化各项保障措施。中央财政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013年安排50亿元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治理项目,2014年安排项目资金100亿元;安排6.4亿元支持12个重点城市燃煤锅炉烟尘治理。启动实施“清洁空气研究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实施《大气十条》,以雾霾频发的特大城市和区域为重点,以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治理为突破口,抓住产业结构、能源效率、尾气排放和扬尘等关键环节,健全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新机制,实行区域联防联控,让人民群众早日享有更多蓝天白云。

  第二,强化水污染防治。制定实施《清洁水行动计划》,抓“两头”、带“中间”,在确保饮用水源地等水质较好水体稳定达标、水质不退化的同时,集中力量把劣V类水体治好,尤其是消灭一批影响群众多、公众关注高的城镇黑臭水体,带动一般水体污染防治。推进重点流域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综合防控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三,抓好土壤污染治理。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监督管理,切断各类污染源,遏制土壤污染扩大趋势;深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实施土壤修复工程,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加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管,维护人居环境健康。深化以奖促治政策,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建设生态文明示范乡镇和村庄。

  记者: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是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十二五”以来减排工作进展如何?环保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减排工作?

  周生贤:“十二五”以来,通过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狠抓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7.8%、7.1%、9.9%和2.0%。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10年的76.9%提高到2013年的87.9%,脱硝机组占火电总装机容量比例由11.2%提高到50%,脱硫机组装机容量比例由82.6%提高到90%以上。总的来看,全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减排进展超过预期,氨氮减排进度与时间进度基本同步,而氮氧化物后两年减排任务艰巨。

  2014年确定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是: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减少2%,氮氧化物减排5%。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有坚定的决心和过硬的措施,我部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强化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各地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对完不成任务的,加大问责力度。二是全面推进“六厂(场)一车”(污水处理厂、造纸厂、畜禽养殖场、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和机动车)重点工程。力争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000万吨,燃煤电厂脱硫改造1500万千瓦、脱硝改造1.3亿千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00万辆。三是落实配套政策。加快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提高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切实加强环境监管,严格落实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四是加强部门联动。联合农业部推进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与公安等部门合作加快淘汰黄标车,配合工信部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记者: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去年6月以来,环保部门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方面取得重要进展,请问下一步有哪些安排?

  周生贤:去年6月,经中央批准,我部组织开展的“生态建设示范区”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主阵地作用的高度重视。中央批准更名后,我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意见》、《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指标》等文件,新增72个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目前,全国已有16个省(区)开展生态省(区)建设,1000 多个市(县)开展生态市(县)建设,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县)55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986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已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

  与“生态建设示范区”相比,“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内涵更加丰富、标准更高、范围更广,我部将在认真总结生态建设示范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标准、指标体系和管理规程,充分体现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中的理念,引导已命名的生态建设示范区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过渡。二是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大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设生态市力度。三是扩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的类型和范围,探索跨区域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重点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四是组织开展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评估,总结经验模式,组织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区示范和引领作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5日 09:18 来源:学习时报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