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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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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日前集中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呼和浩特市人社局办事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董洁在服务接待群众时态度恶劣。2014年3月20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事服务大厅1楼12号窗口社保资金管理中心董洁,在服务接待群众时,态度恶劣。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给予董洁警告处分。

  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杜伟泉上班期间玩游戏、上网聊天。2014年3月20日,呼市政务服务中心协调科科员杜伟泉上班期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玩游戏、上网聊天。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决定给予杜伟泉行政警告处分。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韩瑞、杨二玲服务态度“生、冷、硬”。2014年3月11日下午,土默特右旗社保局服务大厅工作人员韩瑞迟到,服务态度生硬。旗社保局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杨二玲在工作期间口中咀嚼东西,服务态度生硬。土默特右旗纪委监察局决定分别给予韩瑞、杨二玲行政记过处分。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民政局工作人员李俊清服务态度“生、冷、硬”。2014年3月11日,土右旗民政局工作人员李俊清在工作中不作为,且服务态度“生、冷、硬”。土默特右旗民政局总支委决定给予李俊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民政局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混乱,工作纪律较差。2014年3月11日下午,乌拉特前旗民政局政务服务大厅有3人缺岗,后确认均为迟到。服务大厅门外有人贩卖票号,大厅内部秩序混乱。乌拉特前旗纪委决定给予分管大厅的民政局副局长前德门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张宏、郄永艳、邬帅3名工作人员行政警告处分。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适时对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严格责任追究,形成治理纪律作风问题的高压态势。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查摆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思想认识,及时“抓小抓早”,促进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5日 11:42 来源:内蒙古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