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制度医治“为官不为”

广西崇左 盘和林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从中央八项规定施行、反对“四风”硬招频出,到十数条严管干部的“禁令”出台,管理对象从领导干部延展到普通国家工作人员,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正成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常态化大势。于是,有的干部便慨叹“为官不易”,继而衍生出了有些干部的“为官不为”。

  现实中,有不少干部信奉“枪打出头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少做事,少说话,等提拔”等所谓潜规则,从而无所作为只求太平。深究“为官不为”的原因,不能仅从干部思想层面要求其敢于担当,更需从制度建设入手,鼓励干部“当官敢为”。

  当下,群众评议、群众监督在干部选任中的分量越来越重,有些干部怕得罪人,畏惧干事。但凡干事创业,极易面对利益重新分配的冲突,难以十全十美、人人满意,责难在所难免。这就得优化干部考核指标和方式,合理地平衡干部做实事与有人不满意的关系,认清问题的本来面目。

  要想医治“为官不为”,也需要完善“不为问责”“不为让贤”的问责机制。“官位”不是官老爷,而是服务群众的平台和岗位,只有使工作不力者退出领导岗位,让那些勤于做事的干部到重要的岗位发光发热,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局面,才能使干部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6日 06:34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