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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直工委出台《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党的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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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告一段落后,河北省直工委着眼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河北省委常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提出的弘扬 “四个重要法宝”(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持严格党内生活、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严格省直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用刚性约束规范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增强省直机关的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若干规定》共12条,着重就强化党员的组织观念、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纪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十二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在提出原则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 、实化了组织生活的内容、时间、数量和标准。同时,紧密结合河北实际和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创造性地提出了“党员三日”,即:每年7月1日建党纪念日为“党章学习日”,通过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学习党章、维护党章、贯彻党章的自觉性;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为“党员活动日”,通过组织学习、技能比赛、实践锻炼、走访调研、志愿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每年3月23日党中央离开西柏坡赴北京“赶考的日子”,作为党员“警醒日”,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实地体验、警示教育、传统教育、互动交流等活动,大力增强党员的忧患意识。《若干规定》还对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创新党的组织生活形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保障《若干规定》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工委领导分别带队组成调研小组,深入到省直各部门、服务窗口单位、联系点等,讲解《若干规定》精神,督导落实工作。与时同时,通过组织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走在前、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明确“支部规范年”、唱响“我是共产党员”主旋律等手段,大力营造“走在前、做表率”浓厚氛围,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第一身份是党员”意识,“刚柔”相济,督导统一,推动《若干规定》一步步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6日 14:27 来源:中直党建网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