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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工业建立重大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上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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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要求,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党组纪检组研究制定了《重大问题线索处置报告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重大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与上报的流程和要求,促进了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工作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了对下级纪委(纪检组)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办法》明确了重大问题线索上报的主体和范围,明确了线索处置的拟立案、初步核实、暂存、留存、了结五种方式,提出了每种处置方式的具体适用标准,明确了上报的时间节点要求。要求所属各单位加强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管理和规范处置,并及时按照规定上报,防止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

  《办法》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隐瞒不报或失密泄密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办法》印发后,中航工业党组纪检组要求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强化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件办理全过程的管理和指导,上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分类管理,及时跟踪办理情况,强化督办,严格审核,实现信访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党组纪检组监察部)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7日 08:49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