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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整治“四风”以群众满意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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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寿区在“四风”整治中,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凡是群众反映的有关干部“四风”问题,在整治中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直到群众满意才能销号。

  前不久,长寿区在征求群众对“四风”问题的意见时,有两位老同志提出,江夏文化研究会准备到长寿区一个乡镇投资建老年公寓,相关部门拖了一年多,手续还没办下来。这条有关“四风”问题的意见,被交给区民政局办理。区民政局通过相关政策的咨询,向两位老同志作出解释,却未能令他们满意。区民政局又到市里相关部门咨询后,按相关政策做出解决方案,但两位老同志还是不满意。区民政局局长又第三次到上级相关部门协调,最后按国家的政策依据,拿出解决方案后,老同志这才签字表示满意。

  “对群众提出的‘四风’方面的问题,我们不仅以台账的方式,建立起分类交办、跟踪督导、结果反馈等制度,更主要的是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整改的效果须经提出问题者签字过关才能销号。”长寿区相关负责人说。

  在整治“四风”问题中,长寿区先后两次到群众中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又特别注重干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在第一次征求意见中,群众就集中反映了12个官僚主义、7个形式主义方面的问题。

  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区里又通过“第三方力量”暗查。从纪检、组织、信访等部门抽调出30名干部,组成6个暗访组,查看各单位在整治“四风”问题中是否走过场、搞形式,党员干部是否存在顶风违纪、边改边犯行为。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整治“四风”问题,成效明显。截至目前,长寿区在解决“四风”问题上,已督促整改问题428个,问责党员干部2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纠正推诿扯皮、态度粗暴、上班打游戏等行为16起。特别是在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上,效果更为明显,如在整治“文山会海”问题上,今年前4个月,由区委办、区政府办下发的文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就减少了31%,全区性的会议减少了9%。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9日 15:24 来源:重庆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