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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化群众观念中深化反腐

中共黑龙江省海林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沈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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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意愿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在强化群众观念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把群众意愿作为第一选择,在创新机制制度中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因此,要创新纪检体制机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规范权力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群众参与度。黑龙江省海林市把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作为创新工作机制的方向,力求实现群众参与最大化。通过构建“两个派驻、两个延伸”的“双线垂管”工作体系,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派驻乡镇纪检工作室,实施基层纪委书记定期述职述责,重点解决乡镇纪委不会独立办案、专职不专用、工作力量薄弱等难题;派驻市直纪工委,增强市直部门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对“三重一大”决策全程监督,破解对市直部门监督难题。村纪监组对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全程参与,及时纠正各类问题,有效遏制了村干部违纪问题发生。社区纪检委对社区工作人员实施近身监督,促进社区依法依纪办事,保证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创新决策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海林市紧紧抓住制衡权力这个预防腐败最核心问题,力求实现权力运行透明最大化。通过重大决策由群众参与,组建“两代表一委员”、议政顾问、专家和市民代表“决策智囊团”,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经“决策智囊团”通过后,提交常委会进行投票决议。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客观实际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干部选任由群众监督。建立“五位一体”干部任用考核监督机制,由市委、纪检、人大和政协常委、议政顾问、市民和企业家代表考核打分,优秀称职率低于80%的不提拔、不任用,实现“阳光用人”。绩效考核由群众评议。开展“双述双评”活动,围绕重大事项决策、重点项目建设、重要资金使用以及落实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解决百姓群众民生问题等方面内容,在乡镇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述职、述廉,由体制内干部职工测评;体制外群众代表评议,着力解决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创新问责机制,提升群众信任度。海林市把监督问责作为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力求实现群众满意最大化。通过制定《海林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海林市党风廉政建设“六个一”实施手册》等创新性制度,提升监督管理、考核测评的科学性、实效性;创办“海林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平台管理系统”,跳出原有机制陈旧、监督滞后模式,逐步实现网络化、动态化、智能化。通过制定廉洁从政“五提醒”、执行规定“五必谈”“一案双查”等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和问责。对发生严重违纪行为和重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在严肃问责追究中维护群众利益

  群众利益是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试金石”。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关心群众疾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纠正各种不正之风,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深入转职能,以查办案件维护群众利益。海林市出重拳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维护群众利益。通过整合委局办案力量,成立大案组,建立“大要案统一指挥、难点案件集中突破、查办案件整体互动”的办案新机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增强惩处震慑作用。加强与司法、审计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完善网络举报受理机制,拓宽案件线索,形成打击腐败合力。

  深入转方式,以监督检查保障民生。海林市以强化监督检查,保障民生民利。通过完善招标投标监督办法等制度,对项目决策、资质资格审批、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严格监管,把国家投资项目建成群众满意的廉洁工程。改进对惠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方式,严厉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以问责惩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组织人事、行政审批、资源配置、执法司法等权力相对集中的关键岗位,运用综合措施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等各类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深入转思路,以纠正行风解决突出问题。海林市紧紧盯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运用综合手段整风肃纪。通过制定和完善党风政风监督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党风监督员队伍,对干部作风形成常态化监督。探索和利用电视问政等媒体监督形式,开展“民生面对面”活动,各部门一把手在电视直播现场接受服务对象的咨询质询,在直接的思想交锋中促进问题解决。深入开展乱补课、执罚乱作为等专项治理,采取跟踪暗访、现场拍摄,制作专题片公开曝光等手段,对当事人严肃处理,以责任追究促行风转变。

  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为民排忧解难中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纪检监察机关要拓宽与群众联系沟通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为群众排忧解难,拉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下基层,走进群众察民情。海林市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及时了解民意,拓展深挖腐败案件线索。通过建立领导下访、定期接访等制度,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对重大疑难信访实行领导包保责任制,做到“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防止矛盾上交和激化。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在市纪委设立举报中心,在纪检监察网站开通举报信箱,为群众搭建信访举报平台,扩大案件举报线索,以案件查处,促进违纪问题的初查和疑难信访问题的彻查。

  转作风,服务群众暖民心。海林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在增强群众观念中转变干部作风。通过开展“转作风、优环境、提效能”从我做起大讨论、“行业塑形大练兵”,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建立“权力运行标准化”机制,对全市50个重点项目跟踪督办,推行重点岗位审批流程模版,实现审批再提速,增强干部服务发展的能力。深入开展“五治五提”整风肃纪行动,通过制定《机关效能工作手册》,加大执行“八项规定”明察暗访力度,将检查通报结果在电视台曝光,以严治严问让全市干部不偏离服务这条主线、不踩踏纪律这条红线。

  动真心,帮扶群众解民忧。海林市以问题为导向,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通过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走进基层察实情,办好一件实事;走进企业察环境,征集一条建议;走进群众察民情,帮扶一户脱贫;走进矛盾察信访,解决一起纠纷”的“四进四察”活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2日 10:46 来源:学习时报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