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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中县:“1+5”基层督导“见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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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各乡镇、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不走样、不打折扣,湟中县采取分类指导,压茬推进,制定了“1+5”《指导意见》,对村社区、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医疗卫生机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教育系统五个重点领域进行分类指导。

  活动启动伊始,督导组就对各级党组织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讲话反复审核,注重结合实际,富有特色,做到少说空话,多捞“干货”。此外,督导组坚持从严督导,从实指导,对每一环节严格把关,“火候”不够,推倒重来,同时,加强分类指导,既保证规定动作全部到位,不留死角、又注重方式方法灵活,不搞一刀切,实行“碰头会”制度,及时与被督导单位协调联系,掌握动态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协调做到工作和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通过强化学习教育,着眼补“钙”强“骨”,湟中县进一步筑牢了广大党员干部理论武装、注重实践的基本功,提升了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的自觉性,凝聚了开拓进取、奋力发展的正能量,树立了进一步坚定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决心,筑牢了反“四风”的思想根基。

  通过严格督导,湟中县各乡镇、各单位围绕理论学,贴近工作学,面向群众学,针对各自党员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形式。许多农村党支部还充分结合村情实际,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融入进村入户开展政策宣传、纠纷调处、清洁乡村、产业发展宣传发动等实际工作中,不断丰富活动载体,用普通党员和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接受知识教育,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3日 09:59 来源:青海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