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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有“新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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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实施细则,陕西省近日出台新的《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办法》重点从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以及报销管理、监督问责等6个方面,按照分市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对省级机关公务出差活动、差旅费支出管理进行了详细、科学、合理的规定。《办法》规定,省级机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禁止性规定和差旅费标准,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核和内控管理,防止发生转嫁支出等问题,特别要强化对差旅费管理开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违规问责。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3日 17: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