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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坚守主体责任 强化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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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近日,本报就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采访了吉林省委书记王儒林。

  记者: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的统一领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关键。吉林省在这方面有哪些做法?

  王儒林:这些年来,我们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龙头工程”,重点构建了“四个机制”:

  一是领导责任机制。坚持“一岗双责”、分级负责,省、市、县、乡普遍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从省委来看,由我和巴音朝鲁省长担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去年以来,省委常委会17次专题研究反腐败工作议题,省委常委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14个检查组共发现11个方面125个重点问题,逐一作了督促整改。

  二是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对党政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责任范围、内容和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形成分工负责、统筹协调、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

  三是考核追究机制。按照我省制定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和《责任追究办法》,坚持全覆盖、短平快、点问题、重整改的原则,采取测评、查账、暗访等方式开展检查考核。2013年,省委对检查中发现的50名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四是成果运用机制。将检查考核结果装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比如,对一个地级市6个考核排名靠后的市直部门评先选优实行“一票否决”,对7个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

  记者: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点任务,吉林省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王儒林:我们结合实际,突出抓了这样几方面工作:

  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省委对惩治腐败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坚定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既打“老虎”又拍“苍蝇”。去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647件,涉及地厅级干部7件12人,县处级干部102件111人;2014年一季度,全省共立案1317件,已对通化市委副书记、市长田玉林等4名厅级干部立案调查。

  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省委牢牢把握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做到了“三重”,即:重查处曝光,去年以来,全省共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问题27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214人次,省纪委5次对24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公开处理38人;重督促整改,针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的突出问题,确定了8个方面28项重点整改任务,分批分层解决问题1.4万余个;重制度建设,围绕解决“四风”问题,仅省级层面就制定5个方面52项制度规定,初步形成了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持续提升巡视监督效果。总结我省巡视工作实践,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吉林省巡视成果运用暂行办法》,在加大巡视力度、强化巡视效果上下功夫、做文章。特别是今年以来,省委把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加强问题整改作为转变干部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契机,明确提出做好巡视问题整改是当前我省头等大事和重大政治任务,在整改过程中“不要在解释原因、说明情况、寻找理由上绕来绕去,更不能心存侥幸、蒙混过关。要不留情面、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为此,省委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成立6个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5个方面36项具体整改任务,先后召开4次省委常委会研究整改落实,亲自进行5次集中调度,解决整改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不讲条件、不打折扣,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完成巡视问题整改工作任务,以整改工作实际成效树立形象、凝聚力量、促进发展。

  持续探索构建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如何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我们这些年一直探索的重要课题。这两年,我们重点抓了三项工作:一是,制定《吉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提出今后五年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二是,创新开展改革限权、依法确权、科学配权、阳光示权、全程控权等“五权”工作,出台了工作指导意见和任务分工方案,重点解决权力过多干预市场、取得无据、过分集中和“暗箱操作”等问题,探索构建吉林特色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三是,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从2012年开始,按照关口前移、分级监察的原则,选择法规密集、权力集中、群众关注的民政、水利、国土和环保等系统开展这项工作,目前已监察行政行为104502个、资金184.79亿元,发现各类问题3674个,查办案件2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2人,追缴违纪资金1.22亿元,促进了职能部门廉洁行政、依法行政。

  记者: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至关重要。请您谈一谈吉林省抓班子带队伍方面的主要做法。

  王儒林:常言道,“上有所率,下有所进;上有所行,下有所仿”。我们从省委做起,发挥常委会一班人的带头作用,坚持做到“四个表率”,即:作政治坚定的表率,省级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带头腾退超标准办公用房,带头在市区内不坐越野车、取消节假日福利供应;作联系群众的表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做到“八个带头”,省委常委班子组织集中学习10次,征求群众意见5个方面26类1530条,班子成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180多条,使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做有标杆;作廉洁自律的表率,省直机关严格把住大门,不准基层单位拜访看望,拒收包括土特产在内的一切礼金礼品,全省党政机关25.88万名干部职工作出会员卡零持有、零报告;作转变作风的表率,省委常委班子带头倡导和弘扬清廉、敬业、和谐、务实、创新、学习“六种风气”,使之成为我省作风转变的独特标志、队伍建设的响亮品牌、振兴发展的坚实保障。

  记者:下一步,吉林省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方面有哪些工作打算?

  王儒林: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必须做到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持续加大力度。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重点抓好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二是以责任追究为突破,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用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各级党委更好履行主体责任。三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权力制约和监督、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四是以解决我省“不落实”问题为契机,将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强化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意见》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促进各级党委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不断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4日 21:3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