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辽宁省司法厅为农民工挽回损失7900万元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是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才让我有了继续活下去的勇气”,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来沈务工人员王刚在病床上谈起自己的维权经历,仍激动不已。

  2012年4月7日,来自通辽农村的王刚在沈阳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浑南新区的一建筑工地干活时,不幸被从23层楼掉落的钢管砸中。经及时抢救虽脱离了生命危险,却落下了终身残疾。由于王刚最初没有与建设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又不懂得如何利用法律维护权利,迷茫的维权路让王刚及其家人陷入绝望。后经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劳动仲裁及人民法院立案诉讼,王刚最终被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未来的生活又重现希望。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服务和改善民生的作用,去年7月至今年3月,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关爱农民工,法援在辽宁”的法律援助专项行动,组织法援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社区、进农村,将农民工容易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统一梳理归纳,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援服务。

  活动开展期间,全省各地法援机构除最大范围地做好宣传外,还最大限度地扩大法援事项范围,普遍将农民工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土地承包纠纷、农资纠纷等三类事项列入法援范围。部分法援机构还将涉及本地外出打工农民工家属关于假农药等坑农害农案件,因环境污染而造成农作物损失等案件纳入受理范围。这些法援事项已基本全面覆盖了农民工维权的所有领域,为农民工依法维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此外,全省各地法援机构还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简化农民工申请法援的受理程序,对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不审查经济困难标准就即时受理;对其他涉及农民工案件的经济困难审查期限从规定的10天缩短为3天;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法援案件遇有情况紧急的,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先行受理申请,事后再补办手续。

  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法援机构先后100余次深入工厂、工地等农民工集中的区域开展巡回受案;组织省外、省内法律援助异地协作 280次,为农民工降低维权成本80余万元。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共办理涉及农民工拖欠工资、工伤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各类维权案件1.18万件,为农民工追索工资5000万元,取得工伤赔偿1000万元,挽回其他人身财产损失1900万元,合计7900万元,受益农民工近3万人。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5日 10:32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