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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群众工作的重要论述

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省委群工委书记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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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对做实做深做细做透群众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这些重要论述高瞻远瞩、意义重大,为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供了强大理论武器,为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一、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这一重要论断继往开来,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从优良传统看,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先天就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我们党都始终把群众工作作为一项关系党生死存亡、兴衰成败的大事来抓,密切联系群众成为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等论述,既是我们党关于群众工作认识论的精华,也是我们党群众工作实践论的客观反映。从政治优势看,我们党始终注重通过深入扎实的群众工作,密切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实现和维护群众各方面的利益,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和支持,这成为我们党最为鲜明的政治优势。解放战争时期的胜利是人民群众用小推车推出来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举世瞩目成就的取得,最根本的原因也在于始终扎根人民群众,从人民群众中汲取不竭的智慧和力量。

  二、做好群众工作是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习近平同志指出:“做好群众工作是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从树立群众观点、坚定群众立场、坚持群众路线、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和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加强修养和锻炼,在做好群众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干部既是政策措施的参与制定者,也是具体组织实施者。要使制定的政策措施能够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就得广纳民意、集中民智;要使这些政策措施为群众所了解、掌握和支持,就得去宣传、去引导;要使这些政策措施在实践中取得效果,就得去发动、组织群众一起干。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往往就具体业务抓具体业务,误以为做群众工作主要是信访、维稳、政法部门的事情,与自己关系不大。更有甚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缺钱,为老百姓办实事就这也没钱、那也没钱。从根子上讲,这是群众立场、群众观点、群众感情出了问题。我们一定要牢记习近平同志强调的“要像焦裕禄一样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把群众工作作为一种基本理念、基本立场、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基本标准,既作为主线、又作为底线,贯穿于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全过程,形成领导干部带头抓群众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最根本的群众工作。做群众工作最根本的一条,就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时时处处、切切实实关心群众生活,紧抓民生之本、解决民生之急、排除民生之忧,这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治本之策,也是最根本的群众工作。”做好群众工作,必须首先实现和维护好群众利益。只有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好,思想政治工作才有说服力。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光靠说空话、大话,是无法得到群众信任的。只有把现实的问题解决好,把人民群众当前的、具体的利益诉求回应好,让群众由当前看到长远,激发信心与凝聚力,才能为实现中国梦凝聚起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做好群众工作,从根本上讲还要保障和改善民生。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那样,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努力解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问题。把住房、就业、医疗、上学、养老、交通、治安、环保等民生实事办好了,让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更高一些、生活更愉悦一些,其他群众工作也就好做了。

  四、群众工作的主阵地在基层。习近平同志指出:“基层既是产生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的‘源头’,也是协调利益关系和疏导社会矛盾的‘茬口’。”做群众工作必须把基层作为主阵地,作为重点和重心,想尽一切办法在基层把群众工作做扎实。做群众工作,必须“懂群众”。现在,办公条件有了很大改善,有发达的通讯网络和专门的信息渠道,有的干部就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里,通过看材料、听汇报来了解群众情况,通过发指示、提要求来做群众工作。事实上,如果不沉到基层去,不经常跟群众“泡”在一起,看再多材料,也不能算真正“懂群众”。所以习近平同志指出:“多接地气,才能培养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不带着深厚感情去联系群众,就可能是‘作秀’。”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下苦功夫沉到基层去,和老百姓坐一条板凳、吃一锅饭、干一样活,才能把群众工作做到家。此外,基层组织也要强化群众工作职能。习近平同志强调,“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要把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作为经常性的工作,真正做到“情况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

  五、高度重视网络虚拟社会的群众工作。当前社会治理面临的一个新趋势,就是网络虚拟社会对现实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习近平同志要求把网上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这就要求群众工作必须跟上,从现实社会向网络虚拟社会延伸和覆盖。在“人人都是通讯社,个个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群众诉求的表达更加便捷、更加多样,但也使舆情环境更加复杂。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的群众工作。加强网络虚拟社会的群众工作,一要经常上网。每天都应该抽出一定时间,到网上“溜一溜”、“泡一泡”,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充分了解网络舆情。二要沟通交流。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与群众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窗口部门,要设立网络交流平台,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等方式,发布信息、收集民意、回应诉求。三要及时回应。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形成“首声效应”;网络谣言不胫而走时,要及时回应网民关切,澄清事实真相。四要依法管理。健全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发挥网络管理机构作用,规范各种网络发声行为,对违规违法行事者依法进行必要的惩治。

  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群众工作。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习近平同志在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批示时专门指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现实生活中发生的上访行为,主要原因有两大类。一类是政府行政时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损害了群众合法权益,导致老百姓不满;另一类是老百姓表达诉求不合理,容易采取“围堵、打闹”等过激行为。为此,一方面,政府要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公平、公正、公开,杜绝滥用、乱用职权。领导干部要摒弃人治思维,强化规则意识,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另一方面,要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弘扬法治理念,加强法制教育,引导老百姓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只要各级各层、各行各业、各个群体都依法办事、照章办事,各种矛盾纠纷就会逐步减少。

  七、领导干部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习近平同志指出:“是否善于做群众工作,是衡量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合格、工作上是否称职、领导能力强不强的一个基本标准。”必须把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作为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能力加以培养,使领导干部锤炼出善于讲话、善于办事的本领。善于讲话,就是能把话说到群众的心坎里去。现在,有的干部开会讲话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但一到群众面前就处于“失语”状态。究其原因,只会说官话、套话、大话、空话,而不会用群众语言,说实在的话、管用的话、鲜活的话。不会讲话是表象,本质还是脱离群众。必须放低身段,把自己与老百姓摆在同一等高线上,平等交流,不摆官架子。还要善于把中央的话、上级的话、文件上的话变成通俗易懂的话、群众身边的话,让群众易于接受。善于办事,就是能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现实生活中,少数领导干部在办理民生实事中,由于方法不对路,往往好事没办好,实事没办实。造成的后果是既劳民伤财、耗时耗力,群众又没有得到实惠,反而生怨气。因此,一方面,选什么事情来做,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另一方面,如何做,要学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善于“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此外,基层干部直接面对群众,承担着大量日常群众工作,更要善于跟群众说话,善于帮群众办事,以此赢得老百姓的信任和拥护。

  八、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习近平同志强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除了从方法、渠道的层面提高工作水平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提供体制和机制的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这为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提供了遵循,指明了方向。首先要完善群众工作体系。贵州省在省、市(州)、县(市、区)党委成立群众工作委员会,代表党委统筹群众工作。并在各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与群众联系紧密的部门和单位,明确专门分管群众工作的负责人。在乡、村、社区基层,设立群众工作站(室),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群众工作网络。这些探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其次要建强矛盾化解平台。贵州省成立了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群众工作中心,与信访局合署办公,信访案件较多的部门都到中心开设窗口,集中接待来访、回应诉求、解决问题,实行“一厅式服务”、“一站式解决”,较好地实现了由“转交办”变为“直接办”、由“中转站”变为“终点站”。还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贵州省贵阳市成立了“和谐促进会”,组织民营企业家、法律界等各界人士,通过资金救助、心理辅导等方式,帮助弱势群体走出物质困境和思想困境,效果较好。只有通过党委、政府、社会组织的共同努力,实现上下联动、刚柔相济,构建多层级、多方式、多途径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医院”,才能最大程度促进社会和谐。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6日 09:23 来源:求是 编辑:秦越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