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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阳:“三坚持三严格”破解乡镇干部“走读”

福建省建阳市党建云平台 丁晓雄 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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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环节中,有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反映部分乡镇干部存在“走读”现象。针对该现象,建阳市立行立改,出台了“三坚持三严格”举措,严明乡镇干部岗位值班纪律,完善规章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监督检查,解决个别乡镇干部不安心基层工作,“乡镇、县城两头跑,工作不专心,群众难见面”的现象,实现为民服务“全天候”、“零距离”。

  乡镇干部坚持住乡住夜。要求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各站、办、所工作人员均要住乡住夜开展工作,重点是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除出差、开会、学习等情况外,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每周在乡镇住夜4个晚上,其他人员的住夜时间一般参照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同时要求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强化服务保障,完善必要的文体、卫生设施,妥善解决乡镇干部的餐饮、居住和住宿问题,逐步改善乡镇机关基本生活设施,确保干部安下心、住得下。

  乡镇干部坚持夜间值班。建立工作日夜间值班制度。通过乡镇政务栏、村务公开栏、电子屏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住夜值班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值班电话等信息,方便群众联系,接受社会监督。每月值班表须向市委办、市政府办报备,人员调整或时间变动要及时报告。实行乡镇班子成员带班值班制,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重大节庆、汛期、森林防火等特殊时期要按要求增加值班力量,完善值班情况报备制。在每月10日前,各乡镇须将上月住夜值班情况书面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效能办备查。

  乡镇干部坚持为民服务。要求乡镇以为民服务为主线,建立“夜学、夜议、夜谈、夜访”制度,解决晚上留下来干什么的问题。“夜学”就是利用晚上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乡镇干部开展学理论、学科技、学法律、学文化等活动;“夜议”就是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利用晚上时间,有重点地开展分析民情,剖析问题,解决疑难,进行决策等活动;“夜谈”就是乡镇领导干部利用晚上时间,对自己分管的机关中层和一般干部或邀请村、企业干部和群众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情况,沟通思想,解难释惑;“夜访”就是要结合机关干部包村、驻村、联厂、联户等工作,利用晚上时间定期到各村、企业和农户家中进行上门访谈,听民声、解民忧,对访谈了解的情况、访谈对象提出的问题等都要详细地记录。同时各乡镇要完善首问责任制,做到“群众来访有人接、百姓来电有人听、突发事件有人管”,积极为上门办事、来电咨询、急难求助的群众提供帮助和服务,有条件的乡镇试行便民服务中心每周固定1个晚上对外开展工作,为群众办事。

  严格工作纪律。要求各乡镇建立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因公出差、开会或特殊情况等均要履行请假手续。要求乡镇机关人员住乡住夜期间,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认真做到“五不准”,即不准擅自脱岗离岗,不准呼叫转移值班电话,不准夜间酗酒,不准打牌赌博,不准做其他有损干部形象的事情。

  严格车辆管理。要求乡镇公务用车统一管理,夜晚应停放在乡镇机关院内,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属工作需要的,要统一派车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用车事由、出车时间、地点和返回时间。乡镇干部的私家车不能乱占位、乱停放,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工作生活。

  严格监督检查。建立夜查巡查制度,市纪委、市组织部、市效能办定期、不定期地对住乡住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并予以通报。市挂点领导干部到乡镇指导工作时,要检查干部“走读”的整改落实情况。实行住乡住夜情况与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相挂钩制度,乡镇干部受到效能问责的情况,作为当年度干部选拔任用的考察内容和所在乡镇年度绩效管理的扣分依据。对擅自离岗脱岗,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责任。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6日 16:00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