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抚州市实名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这5起典型问题是:
1. 乐安县中医院院长彭高农等人公款旅游,乐安县纪委给予彭高农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公款旅游的其他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缴旅游费用;
2. 金溪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蒋克勇、县电大校长丁安丽、秀谷镇副镇长王平和陈湘红、县电大副校长余海兴、秀谷镇五里中心小学校长左鹏纲、秀谷镇五里中心小学工会主席熊建勋等人使用公款同城吃请,金溪县委、纪委对蒋克勇、丁安丽、王平、陈湘红、余海兴、左鹏纲、熊建勋等7人进行立案调查,并由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免去蒋克勇等7人相关职务;
3. 金溪县城管大队教导员童来田使用公款为其私家车加油,金溪县纪委监察局对其立案调查;
4. 广昌县信用联社司机丁能华使用公车扫墓,省联社抚州办事处对丁能华予以辞退处理,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相关费用,并对广昌县信用联社主任李增建责任追究,进行诫勉谈话;
5. 抚州高新区城区维护管理公司经理唐大庆使用公车送小孩上学,抚州高新区纪工委决定由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免去其职务,并由其个人承担公车私用相关费用。
通报指出,以上问题,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在对待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上还存在侥幸心理,部分地区、单位在贯彻落实规定时措施不力、管理不严。通报强调,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抓班子、带队伍、严自律、当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责任,加大日常监督和明查暗访力度,坚持铁面执纪,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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