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整体推进各项人权协调发展——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畅谈中国梦与中国人权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中国梦把国家、民族和个人作为命运共同体,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和每个人的具体利益都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中国梦是包含着人权理念、人权诉求、人权价值观的社会目标和愿景。我们应坚持对基本人权的尊重,坚持对公平正义的向往,努力共筑中国梦。”5月17日,在“中国梦与中国人权”理论研讨会上,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围绕中国梦与中国人权进行了深入阐释与解读。

  “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民生导向,整体推进各项人权协调发展。”罗豪才指出,重民生、惠民生,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中国政府一向都非常注重百姓生活和民生建设。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我们既要坚持人权的普遍性,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各项合法权益,又要尊重人权的特殊性,走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

  “人权研究要更接地气。”罗豪才提出,当前,人们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程度不断提高,但也应清醒地认识到,现阶段是发展的关键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社会矛盾不断涌现,在个别地区出现矛盾激化。这就要求我们要多关注现实、多关注民生,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利和利益出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使人权工作更接地气,更好地为中国人权保障献计出力。

  “要坚持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可持续的人权发展环境。”罗豪才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国基本国情决定了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要让人民在知情的基础上广泛参与,充分表达,并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公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人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人权保障中的作用,人权与法治同步推进。”罗豪才表示,在现代社会中,人权是各国普遍认可和共同追求的价值理念,而法治是社会运作的基本规范,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动力,也应是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基本途径。

  他指出,一方面要提高政府公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能力,坚持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的原则,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另一方面全社会也要进一步普及和增强法律意识,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遵循法律途径,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在宪法的统率下,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人权保障不断落实。(记者 赵达)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8日 06:00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