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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党校校委建立联系群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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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要求,广东省委党校最近出台密切联系群众五项制度:联系行政后勤部门、教研部门、主体班次、市县党校、对口扶贫村制度。

  联系行政后勤部门要求校委委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部门的联系,与分管工作部门负责人谈心每年至少2次以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校委会议,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联系教研部门制度规定每个校委委员直接联系1—2个教研部门,按照联系分工,深入了解指导教研部门工作,听取教研人员对改进教研工作的意见建议,至少每季度参加1次教研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

  联系主体班次制度要求校委委员要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期跟班听课不得少于2次,参加学员教学活动不得少于2次,对主体班次教学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教学管理和教研部门反映,重要问题应与分管教学的校委领导沟通协商研究解决。

  联系市县党校制度规定每个校委委员直接联系2—3个地级以上市委党校和每个地级以上市1个县级党校,深入直接联系的市县党校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每年1次以上。

  联系对口扶贫村制度要求校委委员要关心支持对口扶贫村工作,常务副校长每年深入对口扶贫村了解情况、指导工作2次以上;分管校委委员每季度到对口扶贫村至少1次。保证对口扶贫村每年集体收入达到5万元,帮扶贫困户人均年收入达到3300元。(李新慧)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9日 00:46 来源:学习时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