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1 1 1

江西九江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村支书公车接外孙上学

共产党员网 打印 纠错
微信扫一扫 ×
收听本文 00:00/00:00

  近期,江西九江市纪委监察局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这4起问题是:

  九江市粮食局直属分局新港粮库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骆传建公款吃喝问题。2013年12月13日中午,骆传建在新港镇仁贵大酒店接待业务往来单位一行7人,违反规定上了4瓶白酒和1条香烟,共9人参加用餐,总计消费1700余元。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给予骆传建党内警告处分。

  都昌县芗溪乡中学工会主席余顺永、教导副主任王纲忠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4年4月30日,余顺永、王纲忠等5人去蔡岭慈济中学领取教学仪器,中午在蔡岭某餐馆用餐,席间余顺永、王纲忠饮酒。余顺永、王纲忠违反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有关规定,都昌县教育体育局给予二人行政警告处分。

  湖口县公安局金砂湾工业园派出所副所长王雄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5月3日11时30分左右,湖口县公安局金砂湾工业园派出所副所长王雄驾驶制式警车在湖口县五七厂门口搭载一名女性,并将其送至金砂湾工业园十字路口。经湖口县纪委常委会研究,责成湖口县公安局纪委对王雄公车私用问题进行立案查处。王雄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同时缴纳公车私用所产生费用,并处以600元经济处罚。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向阳街道排山村支部书记户华龙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5月4日下午,户华龙驾驶排山村公车接送其外孙学习珠心算。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向阳街道党工委给予户华龙党内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0日 21:37 来源:人民网 编辑:白世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