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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直机关会议费差旅费有了“硬杠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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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培训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支出事项,日前,济宁市出台《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等新规。规定“出访一国不超过5天”,“市内交通每人每天50元”等细则,严格规范各类经费支出行为。

  据了解,此次打包出台的《办法》,旨在对会议、因公出差等做出明确规定。以《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为例,各单位再召开会议需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市直机关会议将被分为一类会议、二类会议、三类会议,各类会议的举办天数、参加人数、每人每天的会议费等都有了定额标准。

  据悉,各《办法》均依规制定出了配套的督查和处罚措施,对计划外召开会议、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不按规定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的;不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的等行为都将严肃追责,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1日 11:06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