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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两函两卡”确保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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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乌兰县通过向县级领导发放“提示函”、向各参学单位发放“提醒函”、“督导卡”和“联系卡”的形式,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推进。

  为进一步保证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扎扎实实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做到分管工作和参加活动“两不误、两促进”,乌兰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以“提示函”督促落实,用“提醒函”引导落实。就“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中的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及时向全县21名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发出提示函,提示他们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第一环节的重点活动任务;向各部门、各单位发放“提醒函”,提醒参学单位负责人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节点和现阶段重点活动任务,认真总结教育实践活动中典型做法和经验。

  为确保全县38个行政村、6个社区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并取得实效,乌兰县又发放了“联系卡”和“督导卡”。为58名督导员制作活动“联系卡”,详细注明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和联系村(社区)名称等基本信息,方便沟通与协调;向全县146个参学单位发放“督导卡”的方式,及时掌握各参学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并将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当场反馈。

  截至目前,乌兰县共发出提示函21份,召开工作会议6次;发出提醒函34份,提醒事项13项;发放联系卡175张,接受群众意见建议30条;发出督导卡86张,填写督导意见90余条。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1日 15:45 来源:青海日报 编辑:焦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