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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山阳:“三个三”让“为人民服务”成为教育实践活动“最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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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山阳县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以为民服务为工作落脚点,积极构建三级服务平台、推行三种工作方法、落实三项服务制度,全县县直部门建立便民服务大厅28个,23个镇全部建立便民服务大厅,321个村(社区)建立“365”群众工作室222个,为民服务大厅日接待群众1000人以上,干部上门服务6000余次,事项代办1.5万余件,切实把为民服务落到了实处,取得了群众满意的实效。

  搭建三级平台,优化服务载体。构建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平台,印发《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工作规范化要求》在全县23个镇和36个县直工作部门建立便民服务大厅,在各村(社区)建立“365群众工作室”,在十里王庄、杨地白马等8个边远地区建立了镇政府为民服务代办点,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便民服务网络。县、镇、村便民服务大厅(中心、站)设立惠民政策公示栏,做到项项政策全面公示不遗漏,让群众一看尽知。编发《惠民政策汇编》3200册,收录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10方面119项惠民政策,实现了惠民政策一查便知。各村确定惠民政策宣传员,各职能部门设立服务热线,实现了群众咨询一问皆知。将34个部门239项申办事项编印成《便民服务手册》,发放到所有村组、企业,全面推行窗口公示、一单告知、干部去向公示等制度,为群众办事提供了“千里眼”、“点菜单”。

  采取三种形式,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实行“一站式”办公。各便民服务大厅对办理事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单位、办理责任人实行“五公示”,确保办事的群众寻得到门、找得到人。群众办理的业务能立即办完的,要求立即给予办理;需要分管领导及正职领导签字办理的,由业务干部自行跑手续,群众只需在规定时间来取办理好的材料即可,告知办结时间和咨询电话,绝不让群众多跑冤枉路。二是开通“上门式”服务。针对全县面广、线长、点多,群众居住分散、出门办事不便,以及一些群众对办事程序不了解、不愿意出门办事的实际,该县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平台,组织教育、卫生、计生、农业等16多个县直部门和10个镇,结合实际、整合资源,主动上门送服务,变“群众跑”为“干部跑”。三是落实“保姆式”代办。针对残疾人和身体不便不能自行到现场办事的实际,全面落实镇、村两级干部代办制,对群众需要代为办理的事项,需镇办理的,由村干部或镇包村干部代为办理;需县直部门办理的,由镇相关站所工作人员通过领办、代办、帮办等方式,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落实三项制度,固化服务机制。一是首问负责制。群众办事时,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则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一次性告之其全部办理所需的材料,不要让群众多跑或白跑。对非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并根据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该人到相应部门,让来访群众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并及时办事。二是限时办结制。指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各服务单位和业务干部在办理各项工作事项时,能立即办结的立即办,需要审批或研究的的,明确办结时间,给群众一个明确的答复,并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三是责任追究制。建立投诉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对于群众办事时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拖着不办、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等情况,群众可直接电话投诉或通过网络反映,县纪委、监察局专门负责受理,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让那些“得罪群众的人”得到应有的处罚。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2日 17:47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刘炎东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