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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在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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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李克强总理视察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铁南棚户区时提出的“棚户区居民三年搬入新居”的指示精神,赤峰市确定了强化“五个先行”、突出“三个结合”、坚持“三个为主”的工作思路,将棚户区改造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最大的民生工程,举全市之力努力实现“一年大变样,三年全完成”的改造目标。

  强化“五个先行”。一是规划先行。高起点、高标准制定各类规划,突出区域特色,打造精品亮点工程。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调整规划,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争取让更多的棚户区居民改善居住环境,实现从“忧居”到“宜居”的转变。二是制度先行。制定了严格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程序,扎实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房屋和土地征拆、安置房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建立联络员工作例会制度、信息报送联动机制、廉政工作制度、请销假制度、例会制度、考勤制度等制度,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增强办事处与征收办、棚改办之间的协调沟通,形成务实高效的部门联动机制,确保棚户区改造各环节工作高效推进。三是舆论先行。通过入户走访,现场解答居民疑问,发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和《征求意见表》,建立民情台账等方式,做好前期动员。在拆迁过程中,通过召开动员会、组织居民代表大会、发布公示公告等形式,将特困户和低保户认定、房屋评估价格、回迁顺序号、选择楼栋户型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全部公开,解除被拆迁居民对政策执行方面的顾虑,切实把民心工程做到百姓心坎里。四是回迁房建设先行。加大回迁安置房建设力度,实行房屋征收与回迁房建设同步进行。力争通过三年时间投资61.47亿元,完成59.1万平方米回迁房建设任务,让4585户居民喜迁新居。五是公共基础设施配套先行。将供水、供热、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与生活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并先行建设。力争2015年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完工,2016年完成建设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修建28.34公里城市中环路和市政道路、新增55万平方米城市绿地的目标。

  突出“三个结合”。一是将棚改工作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把保障群众基本住房需求作为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努力建设一批规划设计品位高、质量好、有地域特色的棚改和保障性住房项目。二是将棚改工作与城中村改造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村容村貌的改变、村民集体资产的增加和村民生活质量的提升。三是将棚改工作与企业退城进园结合起来,鼓励企业通过“退城进园”招大引强,引导企业围绕发展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新上一批好项目、新项目、大项目,加速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

  坚持“三个为主”。一是工作以政府推动为主。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全力推进政策制定、资金筹措、项目运作、招商引资、征收安置、公共基础配套等各项工作。在棚户区成立房屋征收指挥部等相应的组织机构,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发挥主要领导带头作用,深入棚户区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定期听取专题汇报,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指导。二是资金以市场运作为主。坚持多元融资,全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各方共赢。三是结果以群众满意为主。广泛组织开展社情民意“大走访”活动,要求工作人员深入棚改一线、深入群众家中,摸清群众对棚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严格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程序,对工程建设、招投标、房屋和土地征拆、安置房建设管理等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实行全程监督、全程公示、全程考核、全程问责,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评判标准,切实将棚户区改造工作打造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6日 17:57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