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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宁县推行“清单管理”法 打造问题查改“流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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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形成“交办清单”、整改落实形成“办结清单”,一个问题一本账,“交账”方可“销号”——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四川长宁县探索推行以“收集问题上单、整改问题交单、办结问题撤单”为主要内容的问题清单管理办法,构建起了一条“闭环式”的问题查改“流水线”。

  收集问题上单。坚持开门问症,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相结合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努力把问题查实找准。目前,已收集到问题和意见建议1327条。组建专门班子,定期对收集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汇总梳理、分析研判,按“即时整改”、“长期整改”、“专项整改”3类逐一编号,形成“问题清单”。各单位分别明确2名以上精干力量,负责对本单位、本行业系统的上单问题进行上墙公示,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坚持做到每月梳理、研判、更新一次,重大问题及时梳理更新,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下单。

  整改问题交单。召开专题会议对上单问题集体会商,研究解决方案,逐条定措施、定部门、定人员、定时限,形成“交办清单”,区分情况、分类处理、明确责任、逐一交办。目前,各乡镇、各行业系统已完成问题交办728件,其中县级公开“挂牌”督办20件。对“交办清单”上的问题实行“首办负责制”,问题办理责任单位和具体承办人员对所办理的每个事项全程负责、一抓到底,确保不留尾巴、不反弹,并及时通过公示栏公示,全程监督问题办理情况、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并跟踪追查问责。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清单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不定期对本单位列入“清单管理”的问题进行督办、查办或领办,严格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和承办人员抓好问题整改,确保问题全面及时解决。

  办结问题撤单。问题承办单位和责任人应在“交办单”限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成问题整改相关事项,并及时向交办单位反馈办理情况,交办单位对整改成效和办理质量作出综合鉴定;问题来源明确的,需向当事人进行反馈接受评价,形成“办结清单”并公示。目前,已有23件已办结问题直接从“问题清单”转入“办结清单”,7件反弹问题被重新列入了“问题清单”。同时,建立重点问题跟踪办理制度,县委教育实践办、县委督导组及县委县政府督查目标办负责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群众普遍反映的重点问题,组织群众代表实地了解并跟踪问题办理情况,现场督办评议;对处理和解决问题不及时、不作为,推诿搪塞,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实行责任追究。截至目前,已责令3家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群众不满意的2家单位和5名具体承办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6日 20:50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编辑:田延华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