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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度:出台群众工作“二十条”深化干部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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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近日,山东省平度市纪委会同组织、群工、农业、民政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群众工作“二十条”》有关规定要求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群众工作“二十条”主要包括:主动到群众家中去,与群众交朋友,视群众如亲人;把机关大门向群众敞开;与群众拉家常,谈知心事;说话和气,不打官腔,不摆架子;一切按规矩办事;为群众办事尊重广大群众意愿,不代替包办;处事公道,办事公开,不搞亲亲疏疏、遮遮掩掩;对群众诉求耐心听、细心记、真心办;群众诉求先作“有理推定”、诉求原因先作干部“有过推定”、涉及问题先作“有解推定”;主动到困难多的地方开展工作;脚踏实地,多干少说;遇事同群众多商量,让群众先说话;经得起群众“责问”,受得了群众“埋怨”;有错就改,不顾及个人面子;说到做到,不哄骗群众;不向群众发牢骚;不向群众要东西;不接受村里公费吃请;轻车简从,不讲排场;以身作则,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

  《通知》同时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在认真贯彻执行群众工作“二十条”的同时,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分析根源,整改提高,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切实增进与群众的感情,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青岛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7日 11:40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田延华 打印